第一类 在无差别的酷刑待遇后,即所谓的预防性的酷刑后
这里我们所指涉的,是一些粗暴的方式,重点主要不在刑讯逼供,而是让人开口说话。达到一个极限,超过后痛苦即变得无法忍受的原则,在此有着独特的重要性。目的是要尽可能迅速地达到这个极限。不讲究精心进行;有的是进行大量的各式攻击:好几个警察同时拷打;四个警察站在那里,围绕着犯人,拳打脚踢玩弄他,而一个警察用香烟烫他的胸膛,另一个警察用棍子敲他的脚掌……在参照受刑者吐露的隐情后,我们始终觉得,在阿尔及利亚使用的某些酷刑特别残忍。
(1)由嘴里灌进水,并用肥皂水高压灌肠[7]。
(2)把瓶子塞进肛门。
所谓“不动姿势”的两种酷刑:
(3)犯人跪着,手臂平行伸在地上,手心翻过来朝天,上身和脑袋挺直,一下都不准动。一个警察坐在囚犯后面的椅子上,用警棍强迫他不准动。
(4)囚犯站着,脸靠墙,双臂高举,手紧贴墙。同样,稍微动一下或是想要放松一下,就会惨遭毒打。
我们确定有两类的受刑人:知道一些事情的人;什么也不知道的人。
知道一些事情的人在卫生部队里很罕见。当然,我们不是不知道某某爱国者在法国监狱里被修理过,但并未见到他以病人的身份来到这里[8]。
那些什么也不知道的人,却经常来看病。在这里,我们不谈那些在扫荡或包围时挨打的人,那些人并没有以病人的身份来找我们。我们专门谈这些不属于任何组织的阿尔及利亚人,他们被捕,被带到警察局或审讯处,遭受审讯。
精神医学症状描绘
(1)躁郁症:四例
这是一些悲伤、意气消沉的人,并无真正的焦虑现象,大多躺在床上,逃避接触别人;但突然会发展出难以理解其含义的极度兴奋。
(2)心因性厌食症:五例
这些病人带来严重的问题,因为这样的心因性厌食症并发与他人身体接触的恐惧症,例如当护士走近要碰触他、牵他手时,他立即严厉拒绝,因而不可能补给人工的营养或给他服药[9]。
(3)运动机能不稳定:十一例
我们接触到一些坐立不安的病人。由于他们持续处于孤独一人的状态,很难接受跟医生关起门来进行门诊。
在第一类受酷刑的人身上,经常呈现两种感情:
首先是“不公平的感受”。这些人历经几天几夜无端的折磨后,似乎被弄坏了一些什么,这些受害者当中一个,曾有过特别痛苦的经历:经过好几天徒劳无功的刑讯逼供后,警察们终于相信他们在跟一个安分守己、与阿尔及利亚民族解放阵线无关的人打交道。尽管如此,一个刑警还是说:“可别这样就放了他,让他再痛苦一点,好让他出去后安分守己。”[10]
然后,另一种情感是,“对一切道德议论冷漠”。对这类病人来说,不存在所谓正当理由。被施加酷刑的理由就很薄弱,就因为他是弱者。因此,首先要处理的是如何增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去问理由立论依据是否正确。只有力量才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