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政商关系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30]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定位政商关系,揭示了我国新型政商关系的本质,不仅让政商双方在交往中都有规可依,更给党员领导干部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打交道划出了底线、拓展了空间,也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指明了道路。
从词义角度理解政商关系,可以将其视为政府管理部门或管理体制与企业等商事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政府官员与企业家之间的关系。从更宏大的视角来看,政商关系还代表着计划与市场、宏观调控和市场决定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说,政商关系的本质在于权力与资本的关系。二者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在缺乏监管和抑制的情形下,越界、腐败等失范行为不可避免。[31]理想的政商关系,意味着政商之间密切互动,但又各自行为独立,边界清晰。在这种关系中,政府“看得见的手”和市场“看不见的手”相得益彰,协调互补,合力发挥作用。新型政商关系正是以理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间的关系为切入点,旨在深化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清晰界定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
广大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毫无疑问属于“商”的范畴。总体上看,绝大多数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都能够做到守法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国家税收、开展自主创新、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由于来源多元,构成复杂,素质也参差不齐,必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反腐败力度持续加大,随着一些政府官员被查处,少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深陷其中。腐败官员落马,往往带出一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查处也往往会牵连出一批腐败官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拥有大量的社会资本和要素资源,一旦与权力勾结,在官员腐败犯罪活动中推波助澜,就极容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损害国家经济利益,扰乱经济秩序,败坏政商关系,不仅严重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形象,而且影响党风政风,侵蚀党的执政基础。[32]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违法犯罪成因复杂,主观因素固然是根本原因。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的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部分民营企业经营模式粗放,喜欢一味扩张规模,致使负债过高,在环保、质量、信用等环节存在不规范不合法的漏洞,在严格监管执法形势下碰到较大压力。[33]少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获得较大利益,常常与政府官员保持密切联系,企图依靠他们来获得各类重要信息或优惠政策,以达到降低经营风险、获取更大利益的目的。此外,在现阶段,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尚未完全发挥决定性作用,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准入、产业扶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方面仍面临某种程度的不平等、不公平情况,企业不得不通过金钱铺路,获取要素支持。而一些政府部门则掌握大量的行政审批权、管理权、处罚权,当政府官员与企业关系过密,往往会给企业“开绿灯”,利用手中权力为企业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明腐败违纪的对象多出现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处于重点岗位、掌握公共资源的干部身上。因此,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非公有制企业,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发展要求,必须努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这不仅是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题中之义,也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需要处理好的最重要关系之一,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