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妙地使用复杂疑问句,避免诱供、指供
三、巧妙地使用复杂疑问句,避免诱供、指供
复杂疑问句中所隐含的事实陈述容易被犯罪嫌疑人被动接受,或者说不容易识别,这成了反对使用这种疑问句的理由,似乎使用这种疑问就会造成诱供和指供。
诱供是指在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时诱使犯罪嫌疑人按预审员意图供认;指供是指未经查证有关的问题,指出具体情节,要犯罪嫌疑人供述。这两种方法都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而复杂疑问句则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掌握大量证据材料的前提下一种有条件的讯问方法。是一种巧妙使用已有证据,突破犯嫌疑人“防线”的有效讯问方法,简单地把这种讯问方法与诱供和指供等同是不对的。
我们主张巧妙地使用复杂疑问句,而不是滥用它。在使用这种问句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预审员应该尽量使用已知为真的事实陈述作疑问句的条件P。这样,不管犯罪嫌疑人在回答问题时是肯定或是否定,P作为条件陈述对于他来讲都是存在的。
第二,根据客观事实,在掌握了一定的证据之后,适时用证据建构复杂疑问句,从而促使犯罪嫌疑人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由于这种疑问句中所隐含的事实陈述未经全部证实,而隐含在问句中被当作肯定的事实。因此,预审员不能轻易相信这种供述,还需要犯罪嫌疑人陈述其经过。从而避免不实之词。例如以下的讯问:
问:你杀人后到醉仙楼了吗?
答:是。
问:你把杀人的经过讲一下?
答:我根本就没有杀人呀!
问:你讲的是真话吗?
答:没有半点假话,请政府调查。
很显然,单凭犯罪嫌疑人回答一个“是”就认定其犯有杀人罪是非常荒唐的,也没有充足的证据,接下来的讯问是必然的。所以,审讯中只要方法得当,使用复杂疑问句一般不会造成错案。
第三,由于复杂疑问句所隐含的事实陈述可能是假的,犯嫌疑人对这种问句不作回答并没有违反排中律。不回答也是允许的。在这种情形下,预审员不能简单地斥之为“不老实”。
第四,预审员要了解审讯对象,要谨慎使用复杂疑问句。如果你面对着一个知识水平极低的、木讷的犯罪嫌疑人,就不要使用这种疑问句。他还不能理解问句中所隐含的条件,他的回答简单明了,你问什么他就答什么。
第五,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在讯问中,如果问与答的交流已经形成,没有出现交流的障碍,使用复杂疑问句就没多大的意义。讯问所得到的材料固然重要但却不是唯一证据,我们应该清醒认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