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闭经
2025年08月10日
第十节 闭经
闭经是指女子年逾16周岁,月经尚未来潮,或以往曾已建立正常月经周期,又因某种病理性原因而月经停止6个月以上者。前者称原发性闭经,后者称继发性闭经。本病不包括妇女青春期前、哺乳期及绝经期后的生理性闭经,亦不包括由于宫颈、阴道和处女膜的先天性缺陷或后天性损伤所引起的粘连闭锁,使月经不能外排的假性闭经。
闭经的原因主要是下丘脑—垂体—卵巢轴的神经内分泌调节和靶器官子宫内膜对性激素的周期反应,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障碍都会导致闭经。另外,全身性疾病,如营养不良;慢性消耗性疾病,如贫血、糖尿病;内分泌腺功能障碍,如肾上腺皮质功能失调、甲状腺功能失调,以及环境骤变、精神因素亦可引起闭经。
中医学也称闭经,亦属于女子不月、月事不来、血枯、血隔等范畴。中医认为闭经发病多因脏腑功能失常,气血失调致精血不足,冲任不盈,血海空虚,无血可下;或邪气阻隔,冲任不通,经血不得下行而致。其病位主要在冲任、胞宫,与肝、肾、脾有关。其病性有虚实之别,虚证多以肝肾不足、气血虚弱、阴虚血燥为主;实证以气滞血瘀、痰湿阻滞为多。
本病治疗虚者,先以调补为主,不急于通经,待气血充足,如阴道分泌物增多、乳房胀满时再加和血通经之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