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4 合同管理
2026年04月11日
28.5.4 合同管理
在不断探索和发展项目管理技术的同时,多项目综合管理的合同管理模式也在不断改进和优化。目前的合同管理框架为由院长与项目办公室签署的项目主承包合同,项目办公室为完成主承包合同,与所属专业所厂、院本部技术实体部门以及院外单位(称分承包单位)签署的分承包合同。根据项目办确定的当年型号研制工作任务,按照主承包合同和分承包的经费分解,制定年度型号研制经费计划。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拨款节点,结合实际任务完成情况,按院《CAST型号经费拨款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下达拨款计划。(https://www.daowen.com)
项目经费大多数来源于国家的全额拨款,其合同性质是计划经济指导下的国家指令性计划合同。首先由各研制单位根据年度研制计划(考核工作包),结合其实际情况编制年度经费需求报告上报项目办,项目办合同经理根据年度研制计划、结合产品价格,参考研制单位上报材料,编制年度直接经费计划。项目经理批准后,科研质量部对各型号的年度直接经费计划进行汇总及综合平衡,形成CAST型号年度直接经费计划,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审批通过报经营发展部,经营发展部向上级机关上报年度申请拨款计划,批准后进行拨款。
卫星系统与分系统承制单位的合同管理依据《CAST型号项目分承包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实施。卫星系统与外协单机研制单位的合同管理依据《CAST本部外协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卫星系统签订的其他合同依据《CAST航天器及相关项目合同管理办法》。卫星外协合同按照《总体部合同管理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