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体格局
2025年10月13日
三、整体格局
(一)顺应山水,契合地貌
1.水网地区小城镇
水网地区的城镇,应顺应原有水系形态进行布局、营造多样滨水公共活动空间,避免城镇建设强行对河流水系截弯取直、填河围湖。
2.山地、丘陵地区城镇
山地、丘陵地区的城镇,应顺应地势,建筑随地形条件布置,避免城镇建设削山平地、破坏地形起伏。
3.平原地区小城镇
(1)宜采取相对集中布局方式,避免侵占耕地。
(2)保留镇区内部林地、池塘等自然资源,建设为公共开敞空间。通过防护林带或生态廊道的建设,将外围农田等自然要素引入镇区内部,构筑平原地区小城镇特色的风貌。
(二)用地混合、新旧区协调
1.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的适度混合,推进城镇融合发展。避免采取功能分区的方式割裂小城镇生产、生活空间。
2.镇区规划建设应延续原有的格局和肌理,协调好新老镇区的布局关系和风貌特征,避免新老区各自为政。
(三)路网格局合理
1.顺应地形,延续肌理
(1)滨水地区的路网要顺应河流走向,随水岸线布局。
(2)山地、丘陵地区路网要顺应等高线布局,人行步道可采取垂直等高线布局方式。
2.提高路网密度,增加支路和巷路
小城镇居民绿色出行特征明显,日常出行以步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为主,步行出行比例达50%,对支路和巷路需求高,需增加路网密度,小城镇的道路网密度不宜低于12千米/平方米(不含巷路),道路间距以100—150米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