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的构成及特点
(一)武术特色小镇市场的构成
武术特色小镇市场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买卖双方及被买卖的相关商品,由此构成市场主体和客体。市场主体是在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市场客体则是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出现的各种商品和服务。
武术特色小镇市场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以一定组织形式出现的法人;既包括营利性机构,也包括非营利性机构。具体而言,武术特色小镇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居民、政府和其他非营利性运动机构。
(二)安徽武术企业发展的特点
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武术特色小镇作为新事物,相关企业也还处于摸索阶段。目前企业普遍以从事武术用品买卖经济为主,专营休闲业或旅游者不多。就现阶段而言,安徽省武术休闲企业的发展有以下特点:
1.市场发展不均衡。从决定市场经济存在的经济发展条件来看,生产社会化、分工化的程度是市场经济得以存在的主要条件。安徽武术产业的不均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地区发展不平衡。安徽有优良的武术资源,且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和良好的文化底蕴,但各地的武术业发展差距很大。
(2)产业链发展不均衡。一方面是地方武校的蓬勃发展,另一方面是产业核心的武术竞赛却发展得步履蹒跚、难以为继[2]。这种不均衡是客观存在的,是当前安徽武术产业的真实写照,这种不均衡不但会打击落后环节的发展积极性,更会成为将来武术产业发展的拦路虎。
2.普及程度不高。武术作为中国国技,有着深厚的百姓基础,但由于武术有一定的危险性,且武术训练是一个长期的艰苦过程,因此虽然很多人喜欢武术,但武术并没有真正走进他们的生活。
3.认识的局限性。这与中国人含蓄、内敛的个性有着很大的关联,人们通常更倾向于对休闲体育的热爱,武术这类攻击性强的活动,大多数人更喜欢去观赏而非实践。
4.政府及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是武术特色小镇市场主体不容忽视的组成部分。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旧体制,其显著特征是政企不分。长期以来的改革,虽然一直强调政企分开,但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一方面企业的自主权不落实,一方面政府在市场中的作用还很大,这一点在武术特色小镇上表现得更为突出。其他如武术协会、非营利性武术俱乐部、武术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武术民间组织等,以其自身的特定方式向市场提供服务。其服务虽然是非营利的,但也不是无偿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非营利性武术机构的服务成了平均分配的一个组成部分。
此外,地理环境和经济发展对休闲武术发展的制约,也表现为武术特色小镇是建立在国家的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受地理环境因素的影响,致使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极不均衡,这也加剧了我国休闲武术发展和推广的不平衡。
居民是武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居民一方面提供动力资源、锻炼主体等运动要素,另一方面又是武术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者与最终消费者。武术特色小镇居民最突出的特点是由不同的群体组成,而且许多群体的聚居程度较高。从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者与最终消费者看,各大活动群体是构成武术特色小镇市场的重要因素,市场由各类群体不同的生活习惯和消费需求决定。只有当地居民了解当地的武术爱好者、了解外地的旅游参观者,且他们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能够切实满足客人的需要,企业的发展才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