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症护理发展史

一、急危重症护理发展史

(一)急危重症护理的起源与发展

现代急危重症护理可追溯到19世纪弗洛伦斯南丁格尔年代的急救护理实践。在1854—1856年的克里米亚战争期间,前线的英国伤病员死亡率高达42%以上,南丁格尔率领38名护士前往战地救护后,死亡率下降到2%,体现了护理工作在抢救危重症伤病员中的重要作用。在救护伤员的过程中,南丁格尔还首次阐述了在医院手术室旁设立术后患者恢复病房的优点。

此后,随着急诊和危重病医学实践日益受到重视,急救护理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并出现了危重症护理的雏形。1923年,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医院建立了神经外科术后病房。1927年,第一个早产婴儿监护中心在芝加哥建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还建立了休克病房,以救护在战争中受伤或接受了手术治疗的战士。二战以后护士短缺,迫使人们将术后患者集中在术后恢复病房救治。而明显的救治效果使得到1960年几乎每所美国医院都建立了术后恢复病房。

危重症护理真正得到发展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当时北欧发生了脊髓灰质炎大流行,许多患者因呼吸肌麻痹不能自主呼吸,而将其集中辅以“铁肺”治疗,配合相应的特殊护理技术,且效果良好,堪称是世界上最早的用于护理呼吸衰竭患者的“监护病房”。此后,各大医院开始建立类似的监护单元。美国巴尔的摩医院麻醉科医生Peter Safar也建立了一个专业性的监护单位,并正式命名为重症监护病房(Intensive C.re Unit,ICU)。到20世纪60年代末,大部分美国医院都至少有一个ICU。

此时,随着电子仪器设备的发展,急救护理也进入了有抢救设备配合的新阶段。心电监护、电除颤器、人工呼吸机、血液透析机的应用,使急救护理学的理论与技术得到了相应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德国召开了医疗会议,国际红十字会提出了急救事业国际化、国际互助和标准化的方针,要求急救车装备必要的仪器、国际间统一紧急呼救电话及交流急救经验等。

(二)我国急危重症护理的建立与发展

我国急危重症护理实践早期,并没有专门的急诊、急救和危重症护理学的概念,急诊只是医院门诊的一个部门。直到1980—1983年,原卫生部先后颁发了有关“加强城市急救工作”“城市医院急诊室建立”的文件后,北京、上海等地才相继成立了急诊室和急救中心,促进了急诊医学与急诊护理学的发展,开始了我国急危重症护理学发展的初级阶段。同期,我国危重症护理也只是将危重患者集中在靠近护士站的病房或急救室,以便于护士观察与护理;将外科手术后患者先送到术后复苏室,清醒后再转送病房。直到20世纪80年代,各地才相继成立专科或综合监护病房。北京协和医院在1982年设立了第一张ICU病床,1984年正式成立了作为独立专科的综合性ICU。

1989年,卫生部将建立急诊科和ICU作为医院等级评定的条件之一,明确了急诊和危重症医学在医院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我国急危重症护理学随之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目前,各级医院已普遍设立急诊科或急救科,坚持以“以患者为中心”,开通“绿色生命通道”,以急救为中心及急救站为主体的院前急救网络也已建立,试图以较短的反应时间提供优质的院前服务。全国各城市普遍设立了“120”急救专线电话,部分地区开始试行医疗急救电话“120”、公安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以及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等系统的联动机制,一些发达城市还积极探索海、陆、空立体救援新模式,全国整体急救医疗网络仍在不断完善中。此外,危重患者救护水平得到较大提升,ICU的规模、精密的监护治疗仪器的配置质量、医护人员的专业救护水平及临床实践能力,已成为一个国家、一所医院急救医疗水平的主要标准。2003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后,国家又投入巨资建立和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体系,确定急诊医学和灾害护理学的概念。

与国外相比,我国急危重症医学及护理学成为独立的学科较晚,但在院前急救、院内急诊、危重病救治乃至灾害救援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983年,急诊医学被卫生部和教育部正式承认为独立学科。1985年,国家学位评定委员会正式批准设立急诊医学研究生点。此后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及灾难医学会相继成立,中华护理会也分别成立了急诊护理和危重症护理专业委员会。1988年,第二军医大学开设了国内第一门《急救护理学》课程,此后国家教育部将《急救护理学》确定为护理学科的必修课程,中华护理学会及护理教育中心设立了多个培训基地并多次举办了急危重症护理学习班,培训了大量急危重症护士,特别是急危重症护理理论不单纯局限于人的生理要求,而是着眼于人的整体生理、心理、病理、社会、精神要求,将现代急危重症护理观、急危重症护理技术由医院普及到现场、扩展到社会,这更是一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