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学分制环境
(一)学年学分制和完全学分制
学年学分制是以学年为标准衡量学生学业完成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它的特征主要反映在规定学习年限内确定的必修课程数量,并强调对教学过程和目标的集中统一管理。完全学分制,从根本意义上说,就是用学分管理课程,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生的学习量,由学生自己选择专业、课程、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自己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和毕业时间,以学生取得规定的最低学分数作为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二)完全学分制的新特点
(1)弹性学制。弹性学制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比较灵活、宽松和谐的个性发展环境。学生既可以提前毕业,也可以延期毕业。一方面,学生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德、体合格者,可以提前毕业;另一方面,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也可以延长学习时间,延期毕业。即学生的学习有自主选择的机会和条件。这样能使不同基础和水平的学生以及不同情况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安排学习进程与毕业时间,不受原来必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毕业的限制。完全学分制只强调学生毕业所需的最低学分,不明确规定修学年限。
(2)间修制。对于有特殊困难或原因的学生,经过批准,可以中断学习(停学),实行间修制,学校为其保留学籍。然后,具备条件或有能力继续学业时,再申请复学进行学习。一般而言,每次中断的学习时间以1年为限,累计中断次数也不能超过2次。间修制为学生自主发展、自我选择提供了方便。
(3)选课制。学生入校后,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兴趣可以重新选择院系和专业,并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相应模块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学生完成规定的最低学分,即可毕业。在校期间,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具体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学生不仅有充分的自主权决定自己学什么课程、修多少学分,也有权决定自己在什么时候学、在什么地方学。学生可以提前毕业也可以延迟毕业。在学习方式上,学生还可以申请免听或免修,甚至间修。
(4)高校间学分互换制。高校间学分互换是完全学分制的又一大特点,它创立于1988~1995年,后纳入高等教育伊拉斯莫计划的欧洲学分转换系统,使教育机构之中的不同系统之间的流动成为可能。在每所大学,学校都为学生保存其成绩副本(学校对课程及学分等级的记录)。如学生转到另一所大学,新大学将会对其成绩副本进行审查,并承认其中的有效学分,这些学分可以计入学生的毕业总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