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监督机制的创新

四、财务管理监督机制的创新

高校财务管理的监督体系可以划分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2大类。

(一)内部监督主要体现为高校的财务监督

高校财务监督是由履行财务监督权的单位个人依据财经法规、规章、制度等对高校的财务管理过程进行的监察、检查、评价和督导工作。目前高校范围内的财务监督主要表现为会计监督和内部审计2种职能。

1.建立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建立一套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有效地缓解财务管理的压力,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客观。建立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会计核算制度。需要设置会计账簿的高校必须依法建账,不得增设“两本”或“外账”。②机构设置上,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保持内部一定的独立性,防止舞弊现象的发生。③完善审批制度,制定详细审批细则,杜绝越权审批。④建立收支两条线,不得收支现金,各项收入支出均应该及时、真实、准确入账。⑤建立财务审查小组制度,财务审查小组由各部门人员组成。其中必须有职工代表,决定一些重大的或者涉及职工利益的举措,并执行公示、公开制度。⑥建立财务会计分析机制,通过大量的数据及科学的分析方法,建立指标体系,使财务分析定量定性化。⑦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时刻关注市场利率的变化情况,切合实际地确定贷款数额和还款时间,避免财务风险。

2.建立内部审计控制制度

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内部控制的完备方便内部审计的执行,内部审计的严谨促进内部控制的完备。内部审计控制也是对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再监督。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努力:①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杜绝浪费,勤俭节约;②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程序,重点审计任职领导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有问题及时发现,严格追究,必要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甚至通知司法部门备案;③重点审计电子信息的录入是否真实、准确,检查是否有原始资料以及原始资料的真实、完整及合法性;④审计不相容岗位是否做到了相互牵制、岗位的分工是否合理、权责是否明确;⑤认真分析审计结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优秀的部门应当给予一定奖励,做到奖惩分明;⑥审计部门人员从物质上、人事任免上应当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保证审计人员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加强审计人员的再教育。

(二)外部监督体系由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2部分构成

1.加强国家监督机构的执行力度

国家立法机关、审计署、教育部和其下设的针对高校的监督机构共同实施国家监督职能。为了保证监督机构的独立性,相应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应从监督机构的隶属、人事任免和工资薪酬的发放等多方面加以明确。国家监督机构对担任监督职能的国家人员的任免有严格的规定,对不同级别的监督机构还应规定配备人员的素质水平,并加强监督人员后续教育工作,提高工资待遇,有效发挥监督机构的作用。

2.壮大社会监督力量

发挥民间组织在社会监督中的作用。中国高校发展的资本结构已经开始由单一型向多样型过渡,资本的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高校的发展不仅关系到学校学生的利益,也关系到资本投入方的利益。以资本投入方为代表的社会第三方有必要聘请注册会计师对高校对外公布的所有会计信息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属于第三方,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重要条件,而且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全过程都受到法律的制约,一旦有违反职业准则,对高校对外公布的会计信息的重大失真情况不予揭示,一律取消其执业资格,该会计师及其所服务的事务所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故以注册会计师为代表的社会监督能保持客观性与公正性。所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论可以作为社会各界对高校会计工作质量评价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