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体制的权责划分
确定学校和各二级学院的经济权责是实行二级核算的基础,学校负责全校资金总量的宏观调控,按照学生、教师人数及专业等因素下划经费,制定全校统一的财务制度和经济分配政策,按照相关制度监督二级学院的经济运行。学校通过所掌控的经费及专项经费对全校和各学院的发展进行调控。二级学院的经济责任主要是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科学、合理地安排本单位的年度经费收支。按照学校要求,编制本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在学校的指导下自主制定内部的经济分配办法。二级学院应开源节流,在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基础上增强创收能力。
经费划拨的内容与依据。分级管理的经费划拨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学生经费,以及二级学院的创收收入按照学校确定的政策进行的分配。经费划拨的依据,由学校按照本科生人数、研究生人数、本科专业数、硕士博士数、学科数、教职工人数及其结构等综合因素进行核定。二级学院经费核定后所产生的客观不平衡问题,诸如教师多、学生少、新建院系、新建专业、规模较小院系等所造成的经费不平衡,应通过调整因素进行考虑。
下划经费的管理。二级学院在行使学校赋予的管理权限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二级学院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分配办法等,不得同上述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相违背。为了科学民主地管理本单位的经费,二级学院必须成立财务委员会,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加强内部民主理财和监督机制建设。财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本单位的经费预算,监督经费执行情况,对本单位的重大经费开支情况进行论证,对本单位的经费绩效进行评价,制定本单位的分配政策,对单位行政负责人的经济决策提供建议等。学校对二级学院应以专项资金的方式进行调控,大型设备购置由学校根据发展规划统一安排。二级学院必须根据该院系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学院财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请学校批准执行。为加强监控,学校对下拨二级学院的经费,应采取一部分直接划拨,一部分进行绩效考评后按照考评结果进行划拨的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