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财会核算体系

一、改进财会核算体系

1.尽快按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

高校现行的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由于收付实现制不能反映当期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部分,比如学生欠费等,无法客观全面地反映高校的真实财务状况。建议尽快实行权责发生制,它既可有效规避高校的潜在性财务风险,适应高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的新的预算管理模式,也是高校正确测算生均成本,制定收费标准,准确核算业务收支与收支结余的需要,还能如实反映高校资产和负债,促进高校发展的需要。

2.改变高校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原则

为了正确地核算高校的财务成果、考核高校的办学效益,高校应该将会计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改为权责发生制,实行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合理分摊各种费用。按照该思路,适时调整和修改最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例如,为如实反映跨期摊配费用并进行合理分摊,正确归集办学成本,可设置“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改变目前费用核算不讲配比性、不区分支出的性质均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的做法。

3.建立绩效和决策评价体系

高校要生存和发展,要有物质基础保证,须自主理财,广辟财源。多种经济成分办学,投资主体多元化,筹资和投资决策成为理财活动的重点。债权人、所有者对投入资金享有收益权。正确计算盈亏,对高校的正常发展,对保护各投资主体的正当权益有着重要作用。有必要建立包含收益指标、现金流量指标、资产负债指标等指标在内的绩效评价和决策评价体系。

4.完善高校财务分析体系

高校财务分析是指主要对事业计划完成情况、收支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数据和其他有关资料等财务状况所进行的分析。高校财务分析体系应该包含的主要内容有:分析预算经费是否足额到位;分析资金收支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分析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运用情况是否符合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分析固定资产的利用和报废情况,查明有无闲置、积压和浪费现象;分析往来款项的结算情况,对长期不能结清的款项,应查明原因并履行审批程序后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