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暖暖的心流

幸福是暖暖的心流

幸福是内心的感觉,包括自豪感、意义感、价值感、目的感、优越感、舒适感等等。一个人内心感受到的积极情感越多会越幸福。

自豪感无疑属于人们的积极情感,它可以来自诸多方面:如果我们的国家,属于世界一流国家,我们会有更为强烈的作为国民的自豪感;如果我们的民族,属于世界非常优秀的民族,我们也会有一种非常真实而厚重的民族自豪感;如果我们的亲友中有非常卓越的人物,我们会因此而感到自豪;如果我们生活的地区有特别的令人骄傲之处,我们会有作为当地主人的自豪感……而被许多人忽略的一点就是:所有的人,作为人本身就是特别值得自豪的。人真真切切地属于万物之灵,在我们生活的星球上,有数以千万计的生物,但好像没有任何一种生物比人类的食物种类更丰富。许多的动物都只有很有限的食物种类,它们的生理机能是特定化的。动物进食基本只是为了解除由于内分泌所导致的饥饿感,它们经常茹毛饮血、狼吞虎咽,而人类可以享受自己创造的饮食文化:从烹饪技法到餐桌礼仪,从茶道到行酒令,在细嚼慢咽中品尝美食。人有卓著的发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在广袤的宇宙中,还没有发现比人类更为高级的智慧生物。

意义感和价值感是相互关联的两个概念,它们都可以视为幸福感的元素。所谓“意义感”,即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的社会价值的体认,那种在自以为正确目标导向下的自觉努力与追求,并相信这种努力能最终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而“价值感”是指个体对于自我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的内心体认,二者互为因果。心理学家阿德勒认为,生活的真正意义在于奉献、社会兴趣以及互助合作。专注于有价值的目标,伴随着的一定是淡化个人的生活琐事,而将关注的目光投放到有关社会的文明进步的种种努力之中。意义感、价值感都能使个人的“精气神”更旺盛,使免疫系统更强大,使身体更健康,并推高个人的幸福感。

目的感与使命感、责任感相关联,反映着一个人的理想、追求、期待与向往。“目的”相对于“目标”而言,它更具有终极和形而上的意味。“目的”可以分解为许多具体的、阶段性的目标。“心中有目标,脚下有力量。”当人们努力的目标明确时,行动的动力也会更足。如果在貌似日复一日的庸常生活中有为之努力的具体目标时,我们会生活得更充实。如果一个人能把个人目标与人类文明的进步联系在一起,自觉地为文明进步贡献努力与智慧,他就会拥有一种崇高感、优越感和自豪感,这会进一步增加幸福的感觉。

优越感也能让人体会幸福。所谓优越感即主观上认定自己在某些方面优越于别人(尤其是自己身边的人)而带来的良好的自我感觉。幸福指数高的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优越感。但个人的优越感却不宜太多的展示出来。优越感的存在本身也可视为“人是社会的动物”的一个证明。因为优越感涉及人与人,尤其是关系比较亲近的人之间的比较,而人有争强好胜的一面,所以要尽可能淡化自我优越感,努力做到“悦纳自我与低调谦和的统一”。一个有修养的人会尽可能让别人有流露优越感的机会。

幸福感中有一个重要元素是舒适感。舒适感除了受物质生活条件的影响,更主要的受人们健康状况的影响。幸福的体验中还包括“专注、沉浸、浸润”。一个无所用心、心猿意马的人,很难有“既充实又闲适”的内心体验。孟子说的“掘井及泉”的“及”是“到达”之意,当你能触摸到汩汩流淌的清泉时,内心就会有一种清爽、清澈与澄明,就会有暖暖的心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