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阶层的界定与测量

一、社会阶层的界定与测量

分层本来是一个地质学的概念,是指地质构造的不同层面。社会学家借用这一概念来分析社会的纵向结构,提出了社会阶层 (social class)的概念,用以指由于经济、政治、社会等多种原因而形成的,在社会层次结构中处于不同地位的社会群体。社会阶层是一个包含多重复杂成分的概念,在做与之相关的研究的过程中,研究者常常为这样的问题所困扰:应该根据何种类型的指标来划分或测量社会阶层?对于这个问题,当前学界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从总体上来看,目前对于社会阶层的划分或测量可以分为客观和主观两种取向。

1.社会阶层的客观划分及测量取向

传统意义上,研究者一般采用客观社会经济地位(objective socioecnomic status,or objective SES)指标来划分或测量社会阶层,这些指标主要包括收入、教育、职业、权力等(刁乃莉,2009;侯静,2010)。国外研究大多采用家庭年收入和受教育程度两个指标。其方法一般是列出家庭年收入、父母(或个人)受教育程度的几个选项,让被试者进行选择,然后将被试者在这些指标上的等级分数分别标准化后求和,作为客观阶层的指标(Kraus,Piff,& Keltner,2009;Piff,Kraus,C té,Cheng,&Keltner,2010)。当然,也有些研究只选取其中一个指标来测量社会阶层(Grossmann & Varnum,2011;Kraus,C té,& Keltner,2010)。

SES 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包含教育程度、职业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指标。综合指标的合成方法有多种,因子分析法、回归方程法、项目反映理论方法、加权均数法、简单加法等(任春荣,2010)。其中因素分析法应用较多,在国际学生评估项目中主要采用的因素分析方法包含以下四个步骤:第一步,对父母受教育程度、职业及家庭收入等变量进行赋值。第二步,对上述已赋值变量进行筛选或转换:选取父亲、母亲两人中受教育年限数最高、职业分类得分最高的一方作为父母亲文化程度、职业的代表;同时,采用项目反应理论对家庭资源变量进行参数估计,获得参数估计指标。第三步,对各变量中的缺失值进行处理。第四步,将文化程度、职业、家庭资源三变量转换成标准分,在此基础上进行主成分分析,并根据下列公式计算得到SES变量:SES=(β1×Z β文化程度+ β2×Z 职业+ β3×Z家庭资源)/ε f其中,β1、β2、β3为因子载荷,ε f为第一个因子的特征根。在方晓义等人开展的有关留守儿童的系列研究中都采用了这种计算方法(范兴华,方晓义,刘杨,蔺秀云,袁晓娇,2012;方晓义,范兴华,刘杨,2008)。

2.社会阶层的主观划分及测量取向

以往的社会阶层研究多是以客观尺度来确认社会成员的等级地位,但是随之将面临这样的问题:当这样的阶层定位与社会成员的主观感受不一致时,研究者拟定的阶层“标签”可能就失去了意义(王春光,李炜,2002)。一些研究者对这些客观指标测量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Liu,Ali,Soleck,Hopps,& Pickett Jr,2004;Oakes & Rossi,2003),开始转向一种主观测量取向,即采用主观社会经济地位(subjective SES)指标来测量社会阶层。

国外研究中最有代表性的测量工具是主观社会经济地位MacArthur量表(the MacArthur Scale of subjective SES),它是一个10级阶梯量表(见图1-2),代表了具有不同水平收入、教育程度和职业地位的人所处的位置,让被试者在其中一级的旁边画一个记号X,表示其感知到的自己在整个社会层级结构中所处的位置(Adler et al.,2008;Goldman,Cornman,& Chang,2006;Kraus,et al.,2010;Kraus,et al.,2009;Piff,et al.,2010)。国内也曾有少量研究(崔淼,林崇德,徐伦,刘力,李艳玲,2011)采用这一测量方式。

图1-2 the MacArthur Scale of subjective SES

大部分国内研究对主观阶层的测量一般是采用单一的项目,让被试者在给定的几个选项上进行自我评定。例如,“你认为你的家庭是属于哪一个社会阶层?(最底层、中等偏下、中等、中等偏上、最高层)”(谢颖,2009);“你认为你处于哪一个社会阶层?(上层、中上层、中层、中下层、下层)”(王培刚,2008);“请根据自身情况在5个层次上(底层、中下层、中间层、中上层和上层)进行自我认同归类”(王甫勤,2008);“请对自己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在5个层次上(上层、中上层、中层、中下层、下层)进行自我归类”(卢福营,张兆曙,2006);“如果将您所在地人们的社会阶层分为七层,您认为您处于哪一层?”(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人民内部矛盾研究”课题组,2004)。

研究发现,主观阶层和客观阶层只有中等程度的相关(Adler,Epel,Castellazzo,& Ickovics,2000;Goodman et al.,2001;Kraus,et al.,2009)。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人民内部矛盾研究”课题组(2004)研究表明,收入、教育和职业与主观阶层认同的相关系数分别是0.12.0.09、0.08。王春光和李炜(2002)的研究也发现,在中国确实存在着社会阶层的主观建构与客观实在不一致的问题。一项针对浙江农村村民的研究(卢福营,张兆曙,2006)发现,村民的主观地位认同与客观地位分层在总体上具有一致性,但在这种总体一致性下隐藏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局部关系:对于中间层次的村民来说,其主观地位认同与客观地位分层存在正相关关系,但相关程度减弱,呈现明显的“趋向中层”;而对于上层和下层的村民而言,其主观地位认同发生了明显的偏移,分别呈现出“向下偏移”与“向上偏移”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