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阶层与收入分配公平感的关系
首先,对于样本的收入分配公平感整体情况,本研究发现对于公正世界信念及收入分配公平感的三个指标,均为1-7计分,其平均值都是低于理论均值4的,付出公平感和对比公平感平均值分别为3.46和3.38,尤其是对整个社会的收入分配公平感,均值只有2.51,表明被试者倾向于认为,无论是相对于自己的付出还是相对于他人的所得,自己的所得都是有点不公平的,而整个社会的收入分配则是不公平的。通过累计频率可以发现,在相对于自己的付出,有62.3%的被试者倾向于认为自己的所得是有点不公平的,而相对于他人的所得,有61.9%的被试者则认为自己的所得是有点不公平的,这两个数据基本接近。但是对于整个社会的收入分配,有83%的被试者认为是有点不公平的。表明被试者的收入分配公平感整体较低,人们普遍感觉到较强烈的不公平感。在收入分配公平感的调查研究中,本研究只是一个小样本研究,但得到的结论与一些大样本的调查结果却是一致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的一项全国抽样调查数据(李春玲,2005)表明,绝大多数的人(71.6%)认为在他们居住的城市或县里收入差距太大了,也就是说现在的收入差距超过了他们所能接受的程度。王甫勤(2011)运用上海大学社会学系于2006年8月至2007年1月期间在上海市区实施的“上海市居民的阶层地位与社会意识调查”的数据,采用0-6计分,计算得到上海市居民分配公平感系数均值为2.77,标准差为1.71,介于“有点不公平”到“不确定”之间,说明居民总体对当前社会主要群体的收入分配感到有点不公平。除了学术界的大规模社会调查,人民论坛杂志社也曾于2008年在新浪网推出“公众公平感调查”,结果显示,有近70%的人认为收入分配不公平。中国目前正处于转型期,收入差距增大,导致民众收入分配公平感普遍偏低,这已成为公平感研究中的共识。
其次,对于社会阶层与收入公平感的关系,国内开展的大量研究也表明,总的来说,社会阶层越低的成员,越倾向于认为当前的收入差距是不合理的,分配不公平感就越强,但主观社会经济地位比客观社会经济地位对公平感的预测力更强一些(Whyte & Han,2008;怀默霆,2009;马磊,刘欣,2010;王甫勤,2008;王培刚,2008;翁定军,2010;谢颖,2009)。本研究发现,主观阶层与收入分配公平感各指标均呈显著正相关,反映出社会阶层越高,收入分配公平感越强的趋势。但是客观社会阶层与收入分配公平感的关系则相对复杂一些,客观阶层与付出公平感和对比公平感的相关系数都要低于主观阶层与分配公平感的相关。表明在与收入分配公平感的关系上,客观阶层不如主观阶层关系密切,预测力强。在对不同教育水平、收入水平及职业的被试者在收入分配公正感上的差异时也发现,受教育水平、收入水平及职业与公平感关系较为复杂,没有呈现出一致的正相关或是负相关关系。在客观阶层的研究中,通常将职业地位作为客观地位的指标,本研究中采用的陆学艺的十大职业分类也常被作为十大客观阶层(李静,2012;任春荣,2010)。本研究中不仅存在客观的职业地位处于较低地位的群体其收入分配公平感反而相对处于较高水平的现象,例如,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同时也发现,在客观职业地位中处于高地位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其公平感却没有呈现出预期的高水平,而是仅仅处于平均水平。
另外,本研究也发现,客观阶层与社会分配公平感呈显著负相关,在对客观阶层进行高低分组后的独立样本T检验也发现,客观低阶层的社会分配公平感反而要显著高于客观高阶层。表明在客观上处于低地位的群体,整体社会收入分配公平感反而较高,对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态度更为平和,而在客观上处于高地位的群体,社会收入分配公平感反而更低,不公平感更为强烈。这与本研究的假设不一致,但是客观的低社会阶层地位并未表现出强烈的不公平感,这在以往的研究中也有类似的发现。例如,怀默霆(2009)关于中国民众对宏观社会不平等的态度的研究表明,客观阶层地位的高低与人们对宏观社会不平等的态度并不一致,部分阶层地位较低的人对社会不平等的态度反而比较温和。在制度正当化理论中,低阶层对社会不平等的温和态度被视为是对不平等现状及现有社会安排的合理化和正当化,其目的在于通过对现状的合理化来弥补低阶层对自身生活控制感的缺失和不足。制度正当化理论认为,对现状进行正当化、合理化的倾向在受到现状伤害最严重的人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本研究的结论也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这一点。但是在主观阶层上,则表现出社会地位越高,其收入分配公平感更高的趋势。表明,在对收入分配公平感的预测上,主观社会阶层比客观社会阶层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