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阶层与公正世界信念研究中的社会结构变量
在群际关系和行为的研究中,有两种取向,一种是社会取向,即重视社会结构变量的影响。例如,对群体边界通透性、群体地位稳定性以及地位的合理性等因素的研究。而心理学的研究则更多地采用个体取向,即重视群际关系中的个体差异变量与社会结构变量的交互作用。在社会阶层与公正世界信念的研究中重要的社会结构变量有群体边界通透性和阶层地位的合法性等。
群体边界通透性(permeability),即个体通过个人努力脱离原群体,进入高地位群体的可能性。社会认同理论认为,当群体边界通透性较好、不同群体间存在流动的可能性时,低社会阶层的个体就会尝试脱离原所属群体,进入处于优势地位的群体(Tajfel & Turner,1979)。只有当群体边界通透性差且社会地位的划分没有合理性时,低社会阶层才会采用社会竞争策略(social competition),与外群体直接竞争,为内群体谋取更多的资源和更好的社会地位,这就会从根本上改变当前的群体关系(Boen &Vanbeselaere,2000)。当各阶层间的边界通透性较好时,低社会阶层可以通过自身努力进入高社会阶层,此时维持高水平的公正世界信念对低社会阶层实现这一目标就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那些公正世界信念水平较高的低社会阶层,才能在面临困难和不公正时坚持下去,追求长远的学业和职业目标,从而改变地位,向上流动。
阶层地位合法性(legitimacy),即对当前社会阶层进行分配的依据是否合理、公正的判断;TylerTyler,2006近期对心理学视角的合法性研究进行了综述,他认为合法性对于维护权威地位或是制度稳定的重要意义在于,它使人们自愿地服从具有合法性的权威和规则。当人们为某种不公正提供了合理性解释时,他们对所在组织的认同会更加强烈,并且会更加全力地配合解决问题(Smith,Jackson,& Sparks,2003)。因此,合法性能提供一个评估现状公正与否的框架(Mueller & Landsman,2004)。只有当地位差距被认为是合法时,社会地位低的群体成员才会更容易接受自己的较低地位,才会认同那些有利于高地位群体的意识形态。比如,公正世界信念。此时,人们倾向于在现有条件下去理解他们的遭遇,并为现有社会安排的正当性寻找理由。
因此,在探讨公正世界信念对低社会阶层的影响时,更符合实际的研究策略是将公正世界信念与社会结构变量的交互作用作为研究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