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改革趋势

三、增值税的改革趋势

为进一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具体试点办法如下所示。

(1)2012年1月1日,上海市进行交通运输业(暂不含铁路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

(2)自2012年8月1日起,北京市等8省市参照上海市进行试点。(https://www.daowen.com)

(3)自2013年8月1日起,全国进行交通运输业(暂不含铁路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

(4)自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5)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被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6)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