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一、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是指进口货物“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生产或制造国即为该货物的原产国。完全在一国生产或制造的进口货物包括以下种类。

(1)在该国领土领海内开采的矿产品。

(2)在该国领土上收获或采集的植物产品。

(3)在该国领土出生或由该国饲养的活动物及从其所得产品。

(4)在该国领土上狩猎或捕捞所得的产品。

(5)在该国的船只上卸下的海洋捕捞物,以及由该国船只在海上取得的其他产品。

(6)在该国加工船加工上述(5)项所列物品所得的产品。

(7)在该国收集的只适用于作再加工制造的废碎料和废旧物品。

(8)在该国完全使用上述(1)至(7)项所列产品加工成的制成品。(https://www.daowen.com)

例题4-4·多选题

下列有关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符合我国关税相关规定的有( )。

A.从俄罗斯船只上卸下的海洋捕捞物,其原产地为俄罗斯

B.在澳大利亚开采并经新西兰转运的铁矿石,其原产地为澳大利亚

C.由台湾提供棉纱,在越南加工成衣,经澳门包装转运的西服,其原产地为越南

D.在南非开采并经意大利加工的钻石,加工增值部分占该钻石总值比例为20%,其原产地为意大利

【答案】ABC

【解析】我国原产地规定基本上采用了“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 两种国际上通用的原产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