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义务人
2026年03月01日
一、纳税义务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
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按照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可以分别确定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使用人和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1.立合同人
各类合同的纳税人是立合同人。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各类合同包括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立据人
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人是立据人,即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过程中买卖双方的当事人。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3.立账簿人(https://www.daowen.com)
营业账簿的纳税人是立账簿人。立账簿人是指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例如,企业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了营业账簿,则该企业就是纳税人。
4.使用人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5.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是以电子形式签订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
6.证券交易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均是印花税的纳税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