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26年03月01日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进口消费品应当于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但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
(一)销售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结算方式有以下四种。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https://www.daowen.com)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