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临时减免税
临时减免税是指以上法定和特定减免税以外的其他减免税,即由国务院根据《海关法》对某个单位、某类商品、某个项目或某批进出口货物的特殊情况给予特别照顾,一案一批、专文下达的减免税。一般有单位、品种、期限、金额或数量等限制,不能比照执行。(https://www.daowen.com)
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遵循统一、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有利于统一税法、公平税赋、平等竞争,国家严格控制减免税,一般不办理个案临时性减免税,对特定减免税也在逐步规范、清理,对不符合国际惯例的税收优惠政策要逐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