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王先生所持有的股票得到年终分红10万元,王先生需要按照(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 B.经营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计税规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投资者的工资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B.企业生产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及其家庭的生活用品,所提折旧不允许税前扣除
C.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D.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3.李先生所在的合伙制企业年经营所得为13000元,李先生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应为( )。
A.5% B.10% C.20% D.30%
4.某演员参加营业性演出,一次获得表演收入50000元,应预交个人所得税( )元。
A.8000 B.10000 C.12000 D.13000
5.下列各项所得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任何费用的有( )。
A.偶然所得 B.财产租赁所得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6.下列所得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采取定额与定率相结合扣除费用的是( )。
A.经营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C.劳动报酬所得 D.偶然所得
7.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转让房屋所得应适用的税目是( )
A.财产转让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偶然所得 D.劳务报酬所得
二、多项选择题
1.应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包括( )。
A.年终加薪 B.年终奖金 C.职务工资 D.交通费补贴
2.下列项目中,在预交个人所得税时,允许从总收入中扣除800元的有( )。
A.稿费收入3800元
B.在商场有奖销售中获奖1000元
C.提供咨询服务一次取得收入2000元
D.租房收入每月1000元
3.个体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的项目有( )。
A.投资者个人工资支出 B.财产保险支出
C.赞助支出 D.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
4.下列个人所得中,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减除费用的有( )。
A.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https://www.daowen.com)
C.偶然所得 D.工资薪金所得
5.下列所得中,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 )。
A.离退休干部工资 B.储蓄存款利息
C.保险赔款 D.贫困家庭救济金
6.退休干部老王2019年10月取得的下列所得中,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退休工资9100元 B.咨询费10000元
C.股票红利6000元 D.受聘私营企业顾问费5000元
三、判断题
1.某外籍人员自2018年2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工作,2019年回国参加一个项目的策划,离境时间为4月15日至6月15日,则2019年他仍然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纳税人。 ( )
2.某个人独资企业采用核定征收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2019年自报经营亏损,因而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 )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投资者个人的工资不得作为企业的成本或费用在税前列支。 ( )
4.劳务报酬收入一次性超过20000元的预交时应加成征税。 ( )
5.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 )
6.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的收入为一次。 ( )
7.个人将其应税所得,全部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将不承担交纳个人所得税。( )
8.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应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 )
四、计算分析题
1.假定某居民个人年内取得如下所得。
(1)每月应发工资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
(2)5月份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00元。
(3)将其拥有的两处住房中的一套已使用7年的住房出售,取得转让收入220000元,该房产造价120000元,另支付交易费用等相关费用4000元。
(4)取得储蓄存款利息收入800元,股息收入10000元。
【要求】
(1)计算综合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
(2)计算其他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额。
(3)计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2.2019年1月,A公司向张先生支付工资13500元,张先生在该月除由任职单位扣缴“三险一金”2560元外,还通过单位缴付企业年金540元,自行支付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费200元。
2月,该公司应支付张先生工资13500元,同时发放春节的过节福利费4500元,合计18000元。单位扣缴“三险一金”,张先生缴付企业年金、支付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费等金额均与1月份相同。
其他方面,已知情况如下:张先生已于2018年9月份支付了女儿(4岁)学前教育的2018年下学期(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学费7000元,大儿子正在上小学,现已与妻子约定由张先生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张先生本人是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
张先生2018年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现处于偿还贷款期间,每月需支付贷款利息1300元,已与妻子约定由张先生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因张先生所购住房距离孩子学校很远,以每月租金1200元在(本市)孩子学校附近租住了一套房屋。
张先生的父母均已满60岁(每月均领取养老保险金),张先生与妹妹协议,约定由张先生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800元。
要求:请计算张先生1月和2月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