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典型意义

(三)典型意义

该案是典型的一方以合同履行中的优势地位获取不当利益的案件,益客盛源公司在回收肉鸭的时候将合同原件收回,尔后否认所签合同的存在,导致养殖户在肉鸭款被克扣的情况下,无法提供合同原件来举证,这种行为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该裁判结果对规范该类养殖合同的履行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养殖户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该案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二审法院依法及时判决,对益客盛源公司利用优势地位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进行了批评,严格追究违法失信者的法律责任,保障诚实守信方的合法权益该案的判决,有利于明晰责任确立规则维护诚信,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