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附 则

二十三、附 则

第五百五十二条 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