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县法院:牧民哈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执行案

8. 新疆乌鲁木齐县法院: 牧民哈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执行案

摘要: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被执行人踪迹难寻,通信不畅天山脚下的硬汉法官不畏艰难,踏入雪山冬窝子”,寻找被执行人,推动案件顺利执结。(https://www.daowen.com)

内容介绍:

201587日下午,乌鲁木齐达坂城小镇阿克苏乡高崖子牧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哈萨克牧民哈力醉酒驾驶摩托车与骑乘摩托车驶来的牧民别克相撞,别克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双方负同等责任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哈力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附带民事部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哈力赔偿别克家人各类费用总计106000,分期付清

调解书生效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哈力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同时依法实施网络查控和实地走访调查,对被执行人的不动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财产信息进行查控,查明被执行人哈力除了基本生活所需的少量牲畜外,确实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即执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哈力发出限制消费令申请执行人古丽娜(别克的妻子)已届73岁高龄,又身患癌症,生活本就不太宽裕,丈夫的突然去世让家里生活雪上加霜老人病情恶化,急需手术被执行人哈力住所地高崖子牧场距离乌鲁木齐市一百二十多公里,冬季牧居的冬窝子更是远在山区,距离市区二百多公里冬季大雪封山,车辆无法通行,依靠步行或骑马才能到达,单程需三个多小时的时间为尽快将救命的案款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巴河拉提汗及助手们租借牧民马匹,连续多日冒雪进入冬窝子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早出晚归,有时要借住牧民家中蹲点执行,一日三餐无法保障终于在冬窝子找到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指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督促被执行人及时筹措案款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先后几次总计执行到位64000案款在第一时间送到病床上的古丽娜老人手中因救治及时,老人的病情得到了控制被执行人哈力也为执行法官的爱民情怀和敬业精神所感动,主动表示,除了自己放牧工作的收入,打算让妻子外出务工,两人一块攒钱,保证一定把案款付清执行法官根据被执行人的情况,积极为其提供帮助,将其介绍到一家餐厅工作哈力也兑现承诺,按时交纳了剩余的执行款。20172月份,执行法官专门赶往达坂城,42000元的最后一笔案款送到了古丽娜老人的手中,此案至此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