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典型意义

(三)典型意义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https://www.daowen.com)

工伤认定办法同时规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也就是说,工伤保险法律规定中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劳动者,这其中当然包括了事实劳动关系本案中,陈某东虽然冒用他人身份,但与煤矿公司之间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法律意义上的职工,故其工伤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死亡保险待遇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