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评注与案例》简介
《刑法修正案(十一)评注与案例》这本书是由时延安,陈冉,敖博创作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评注与案例》共有62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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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语境下的刑法扩张(代序)
21世纪第二个十年,我国刑法进入了快速调整期,继2012年《刑法修正案(八)》、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之后,经过短暂平缓期,2020年年底《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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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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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刑法修正案(十一)》概述
2020年1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十一)》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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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立法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各种新型法律关系的出现,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也会不断变化。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的社会治安水平得到极大改善,暴力犯罪案件不断下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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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主要修改内容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一审稿有31条,涉及“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完善惩治食品药品犯罪规定”“完善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规定”“加强企业产权刑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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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生效时间和溯及力问题
通常来说,刑法中的时间效力问题是指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具体包括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溯及力等。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的时间效力,主要讨论该修正案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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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追诉时效问题
结合此次刑法修正,讨论追诉时效涉及的核心问题在于: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部分犯罪的刑罚进行调整的背景下,追诉时间应依旧法还是新法来确定?例如,《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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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刑法总则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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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1997年刑法施行以来总则内容修改概览
此次修正,包括一项对总则条文的修改,即对《刑法》第17条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进行调整。 一段时间以来,刑法总则的修改逐渐受到立法者的重视。1997年,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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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规定的调整
【修正前条文】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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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修改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有三条涉及对刑法典分则第三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修改,具体而言,该修正案增设了两个新罪,即妨害安全驾驶罪和危险作业罪,并对《刑法》第1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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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妨害安全驾驶罪的增设
【新增条文】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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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修改
【修正前条文】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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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危险作业罪的增设
【新增条文】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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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修改
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式确立,此后20年间涉及经济领域的刑法立法处于高度活跃期。在1997年刑法修订之前出台的9个单行刑法中有7个是针对经济犯罪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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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修改
【修正前条文】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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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修改
【修正前条文】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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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增设
【新增条文】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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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修改
【修正前条文】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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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修改
【修正前条文】第一百六十一条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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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修改
【修正前条文】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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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修改
【修正前条文】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一款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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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修改
【修正前条文】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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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修改
【修正前条文】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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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洗钱罪的修改
【修正前条文】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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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集资诈骗罪的修改
【修正前条文】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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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修改
【修正前条文】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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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修改
【修正前条文】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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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修改
【修正前条文】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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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侵犯著作权罪的修改
【修正前条文】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