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目标”内容、领域的构成
各大学有关“达成目标”之内容、领域的研究,大体可分为三类:
第一为教师培养,主要是明确大学培养阶段之教师必备素质能力的内容及其领域。例如福岛大学人类发展文化学科于2007 年制定的“福岛教师专业标准”,以美国州际新教师评价与支持联合体标准(Interstate New Teacher Assessment Support Consortium,简称INTASC)为参考分为四个领域:①教师的自立与使命感4 项;于课堂与学习的创造4 项;③小学儿童的理解与指导3 项;④教师合作与学习运用2 项。每一项均将教师素质分为“知识”“实践力”和“态度”三个领域,共组成39 条具体要求。进而将39 条要求按照前期(教育实习前)、中期(教育实习前后)和后期(毕业时)的三阶段,并明示出上述三个领域的具体要求,使得每个阶段的评价也具有了可能性。
第二为教育实习实训,以2006 年中教审答询报告中提示的“教育实习实训”的“达成目标”为基准,制定具体目标。例如2008 年上越教育大学与地方教育委员会联手制定“专业标准”,列出四大事项:①作为教师的使命感、责任感及对教育的爱;于作为教师的社会性、人际关系;③教师对儿童的理解和班级管理;④教师的学科指导力,共16 个“达成目标”,下又分为9 个中目标和35 个小目标,并制定了为第三学年初教育实习的三个阶段的具体目标,即“上越教育大学特色GP 课题实施”。
第三为课堂教学能力,制定评价明细。例如鸣门教育大学的“教学实践力评价”,将教学实践力分为“课堂设计能力”“课堂推进能力”和“课堂评价能力”三个领域。其中,“课堂设计能力”按照12 个学科分为10 个评价项目;“课堂推进能力”和“课堂评价能力”以“融合学科”的理念为基础定为16 个评价项目,这就是“鸣门教育大学的特色GP 课题”。又将26 个评价项目,以三个阶段“基础阶段”“标准阶段”和“发展阶段”分别列出。
具体到研究过程,多数情况是与各地区的教育委员会联手或者邀请教育专家共同参与,也有在大学内组成专门委员会,签协议横向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