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

流浪汉

在我见到他之前就听见了他那不平凡的故事,于是我期望那是个引人注目的人。我觉得一个人具有卓绝的经历,那他在外表上也一定是卓越不凡的。但是我看到的是一个在外表上并无突出之处的人。他比一般中等身材还矮小,显得有点孱弱,晒得黑黑的,棕色的眼睛,虽说还不到三十岁,头发就开始花白了。他看起去就象普通人一样,你或许要见过五六回才能记住他是谁。假如你碰巧在一个百货商店的柜台后面,或者在一个经纪商行的板凳上遇见他,你会觉得那是十分自然的,对他会象对那柜台和板凳一样漠不关心。在他那里很少见到能变成迷惑力的引人注目之处:他脸上的了无意趣的空虚,使你想起那在秽浊街上的满洲贵族宫邸的一堵空空荡荡的宫墙。在那宫墙背后你知道有彩绘的庭院、精雕的盘龙、和天晓得的什么样的生活中微妙的纷纷攘攘。

他的全部浪迹生涯是值得一提的。他是一个兽医的儿子,起先在伦敦违警罪法庭作纪录员,接着在开往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艘商船上当伙食管理员。在那里他也许开了小差怎么的,不然就是别人代替了他到南美后的事务,他从智利的一个口岸设法到了南太平洋的法属马尔贵斯群岛,在土人中间住了六个月。那些人总是愿意接待一个白人的。于是,从这里坐帆船开始一次旅行到了大溪地岛[1],作为一艘运送中国劳工到社会群岛的老式木船上的二副他到了厦门。

那是我碰到他时的九年以前,从那时起他一直住在中国。首先他在英美烟公司工作,过了两年他感到腻味了;由于粗略掌握了汉语,他为一家获得在全国专卖药品权的公司所雇用。有三年时间,他从这省漫游到那省,兜销丸药。最后他节余下了八百块大洋,他把自己重新投入漂流浪荡。

他开始了他最值得称颂的冒险事业:从北京首途出发,来一次横越全国的旅行。在旅途中他装扮成一名穷苦中国老百姓,肩着铺盖卷儿,撇着旱烟管,袋着牙刷,歇着中国伙铺,和跑长路的人拥挤在土炕上,沿途吃着中国饮食,这样下去自然玩不出什么花招。他很少乘火车,绝大部份靠两条腿步行,坐牛车或搭民船。他从陕西到山西;攀登上狂风怒号的蒙古高原,冒着生命危险在土耳其斯坦野蛮部落中间;经年累月困守在沙漠的游牧民族中,和运着砖茶的沙漠商队拔涉过干旱不毛的戈壁。终于,四年过去了,他用光了最后一块大洋,再一次回到北京。

他安下心来想找一个工作。最容易的赚钱办法似乎是写作,于是一家在中国的英文报纸的编辑答应接受一组有关他旅途的文章。我估计他唯一的困难是从他丰富的经历中去抉选。他知道很多东西,这些东西或许只有他这个英国人才知道。他亲眼看见过各式各样事物,离奇古怪的,感人至深的,恐惧可怕的,开心逗乐的和出人意外的。他写了二十四篇作品。我不敢说那些都是不可读的,因为这些作品显示着一种细致的同情的观察,然而他却仿佛乱七八糟似的看待着这一切,于是这些作品也就只不过是艺术的原料罢了。这些作品好象是海陆军军需库的目录单,好象是给那些想象家开发的矿藏,与其说是文学的本身,不如说是文学的基础。他是这么一个实地考察的自然科学工作者,潜搜苦集着无穷无尽的事实,却没有一点归纳概括的才能:因而所搜集的这些事实还得等待头脑比他更为复杂的人们来加工提炼。他所搜集的不是植物或动物,却是人。他的收藏是无与匹敌的,但处理那种收藏的学识却浅薄贫乏。

当我遇见他的时候,我想辨别他那种丰富多采的经验究竟如何影响了他;虽然即令他是充满着奇闻轶事的一个快活友善的家伙,愿意和盘托出他的所闻所见,我却无法发现任何他的冒险事业曾从心灵深处触动过他。所有他做过的离奇古怪的事情,只不过是说明他生就了一种古里古怪的脾气而已。文明的生活困扰了他,他想摆脱这种捶打的累赘。生活的变幻莫测使他感到其乐无穷。他有一种永不知足的寻奇猎异心理。于是我想到他的经验仅仅是肉体的,从来没有翻译成为灵魂的经验。这或许就是为什么到末了你觉得他微不足道。他风度上的平庸琐屑,正是他灵魂上平庸琐屑的真实索隐。在那空荡荡的宫墙后面,是一片白茫茫的空荡。

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东西可写而他写得那么令人厌倦,致于写作重要的事情是,不怕没有丰富的材料,而是怕没有丰富的人性。

[1]南太平洋法属岛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