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高的风格

崇高的风格

他是一个很老的人。他是五十七年前作为一名船上医生来到中国的,后来就在南方一个口岸当一名医疗官员,就他的健康情况看他是必须回国的。当他来时还不到二十五岁,而现在已经是八十有余了。他是一个高个头,很瘦,他的皮肤挂在他的骨头上好象对他是一套太宽大的衣服:他的下巴吊出一大块,象一只老火鸡下巴上的垂肉;但是他的蓝眼睛大而明亮,仍然保持了它的颜色,同时他的声音洪亮深沉。在这五十七年里他在沿海一带买进或卖出三、四个开业所,现在他又重新回到离港市仅几里他第一次住过的地方开业了。这是一条河出海口的一个抛锚地。轮船不能把它们的货物拖拉进城去,就在这里卸货和装船。这里仅有七个白人的住宅,一个小医院,少数中国人,所以当时就不值得一个医生在这里定居。但是他又是个副领事,在他大把年纪时这种安逸的生活恰恰适合。那里有足够的工作防止使他觉得闲散,而又不致使他很累。他的精神仍然矍铄。他说:

“我正想退休,这是我给年轻人以机会的时候了。”

他以未来的计划自娱:他终生一直想访问西印度群岛,他发誓就是现在要去。确实,先生,他不能再推迟了。英国?呃,他从各方面听得讲,现今英国对一个有教养的人是没有什么余地的。他还是三十年前在那里的,还有,他也不是英格兰人,他出生在爱尔兰。是的,先生,他在都柏林三一学院取得学位。但是一方面由于那些教士,另一方面由于那些新芬党[1],他不相信对还是儿童时期知道爱尔兰的他有什么更多值得留恋的。他说,要寻求住到一个美好的国家去,他大张着的蓝眼睛里闪出一线光芒。

尽管许多祝福是装作出于好心,因而忽略了某些有教养行为的愉快,他比一般医疗职业者有更好的态度。我不知道是否与病人的交往关系给了医生倒霉的优越性的感觉。例子是他的老师中有些人仍然有种不好的粗鲁的传统,过去某些杰出的开业者把这传统当作职业的财产培养了他们:或者由于早期在医院的贫苦病人中的训练,认为最恰当是莫过于把那些病人看着比自己低一等的,但是肯定是谁也不比谁低,所以总之,这就需要有文明礼貌。

他是和我们这一代人截然不相同的,但是不管这不同是在他的声音和外貌,还是在他的平易近人的态度,或者在他的古式礼貌的细致周到方面,这些都是不容易发现的。我想这不相同比起今天这帮人来,他肯定应该算是一个更有教养的人。今天这些有教养的人,说起来有人会不赞成,人家说这几个字时带着不好的意味,如果是指其品质,则会带来一串嘲笑。有些人,用不着夸大想象,可以这样描述近三十年来他们在世界上确实大大兴风作浪了一番,他们机关算尽,提出他们是什么的令人作呕的衔头,都是太名不副实的自以为。或许也可以说,他的不相同在于所受教育的区别。在他年轻的时候,被讲授了大量无用的希腊、罗马的经典著作,于是它们在他的特性里打下了今天的人少了一点什么的基础。他年轻的时候那时不知道星期周刊为何物,而那时的月刊杂志也是正经八板的沉闷的事情。读起来是太僵便枯燥的。或许人们喝酒不是适可而止而是喝得过量了。但是他们能读贺瑞斯[2]寻求欢乐,同时他们打心眼里懂得瓦尔特·司各脱爵士的小说。当新芽杂志出版的时候他读它,记住它。我想那个时期的人纵使不比我们这时候的人有更多冒险精神,至少是在崇高态度方面有更多冒险精神的:现在一个人宁愿嘴巴上挂着几句喜剧台词开玩笑地冒着生活的危险,而他就是为了一段拉丁引语宁愿呕心沥血。

但是我现在如何能分析这老人与众不同的难以捉摸的品质呢?读了一页斯威夫特,字都是同样我们今天用的这些字,而几乎没有一个句子不是把这些字用在极简单的次序之下,然而,那里有崇高,有广阔,有芳香,这些都是我们现代文人的努力所难以达到的。简而言之,是风格。而这也就是他——医生。一种风格,那是没有多话可说的。

[1]爱尔兰的一个党,成立于1905年,主张爱尔兰完全脱离英国而独立。

[2]贺瑞斯(前65—8):罗马诗人及讽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