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小结
1.审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对抗是审讯中的常态,而心理策略的恰当运用是实现心理突破、促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的重要技术。
2.从讯问、访谈到会话,机构性质的权威性—强制性降低,而平等关系并寻求自愿性供述增加。英、美等西方国家正在进行侦查询问方法的改革显示:访谈模式在不降低真实性供述的同时,也降低了虚假供述发生的概率。
3.理论与司法实践证明,心理学作为研究人类心理与行为的科学,有充足的原理与实用方法介入审讯环节。其中,社会心理学的态度改变、阶段变化以及认知平衡、认知失调理论是最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基础。
4.在审讯过程中,构成犯罪嫌疑人供述态度的认知成分,是指犯罪嫌疑人对与其犯罪行为有关现象的认知:侦查人员已经掌握的证据、相关的法律知识、犯罪同伙的供认情况,以及罪行可能受到的法律惩罚。它是犯罪嫌疑人供述态度的基础。
5.供述障碍,又称为供述心理障碍,是指妨碍犯罪嫌疑人做出真实和完全供述的心理活动,即促使犯罪嫌疑人谎供、拒供的心理,主要表现为侥幸、畏惧、抵触、戒备与悲观等消极心理阻力。
6.供述动机是由犯罪嫌疑人在受刑事追诉的过程中产生的需要或者受相关的外部因素所激发。相应地,犯罪嫌疑人供述动机形成的模式主要有两种。外因驱动模式:由诱因激活或强化某种需要,从而导致犯罪嫌疑人产生供述动机;内因驱动模式:犯罪嫌疑人自身存在悔罪感,无须外界诱因的存在而主动供述。
7.认知失调审讯策略对犯罪嫌疑人要行之有效,需要把握其某些特定的认知成分对转变态度的作用;需要更加注重调动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的主动性与意愿;需要通过适时增加新的信息(包括证据与特定背景信息)促成其供述动机的形成。
8.合理化审讯方法(策略)是指审讯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原因予以“合理的接受”,从而给犯罪嫌疑人提供一个可以在道德上为自己开脱的理由,或尽量没有污点其犯罪行为的道德责任感,从而在消除或者减轻内心道义自责的情况下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
9.所谓模拟情景审讯,是通过分析推理,找出相似的犯罪情景进行犯罪过程模拟,在审讯中再现给犯罪嫌疑人,进行犯罪事实与其心理事实的确认,以形成心理证据。在犯罪事实与心理事实的对接、比较中,心理强制地让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与心理事实进行确认,犯罪嫌疑人内心隐蔽的犯罪心理事实就可以暴露出来。
10.在真实的审讯中,审讯策略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欺骗的成分,适度的欺骗、引诱被认为是审讯可采纳的策略。检验的关键原则标准是,该策略、方法是否会导致无罪的犯罪嫌疑人承认罪行:如果不会,则可以采用;如果可能会,则需要停止使用。一般而言,如果威胁策略的使用不会影响到犯罪嫌疑人的自由意志,那么此策略是可接受的。
11.九步审讯法成功的主要机制在于“合理化”和“投射”两种心理防御机制,这在审讯中强化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感和羞愧感以增加自身的内心焦虑从而使其容易供述。
12.帮助被审讯对象减轻罪责感和情绪焦虑、对立的三种心理技巧:文过饰非(Rationlization)、归咎他人(Projection)、淡化罪行(Minimization),这三种运用防御机制的审讯方法合称RPMs审讯法。
13.英国代表性的刑事审讯法是PEACE模型,一种可用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证人进行访谈的侦查访谈结构。实际上,这是一种审讯过程中的信息收集的方法。
14.虚假供述(false confession)是指供述者对自己未曾犯下的罪行行为进行供认,包括谎供与错供。谎供是供述者故意提供虚假供述,而错供是供述者主观上认为自己提供的犯罪事实陈述是真实的。
15.通过对多起著名案例的比较分析,美国司法心理学学者凯辛与莱斯曼将虚假供述划分为自愿型、依从型与内化型三个类型。其中,人们供认从未犯过的罪行存在不同的心理原因(需要与动机因素),也涉及差异性强制条件及讯问策略、讯问技术、讯问技巧的作用力。
16.心理接触法与中和审讯法是当代俄罗斯刑事审讯方法的代表,虽然有其特定历史文化与刑事制度的背景,但其审讯经验值得借鉴。
17.关于审讯中威胁策略的运用:如果审讯中威胁的使用不会影响到犯罪嫌疑人的自由意志,那么此审讯策略是可接受的。
18.审讯心理策略从以生理心理刑讯逼供为代表的硬审讯向具有明显心理强制性的软审讯发展。在审讯心理策略与方法的构建中,审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沟通是基本路径,犯罪嫌疑人的态度改变是基本的机制,认知策略、情绪-情感策略与情景策略是选择性的心理审讯着眼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压力与心理支点、释放路径是基本的方法与技巧。
[1] 毕惜茜著:《心理突破》,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第16页。(https://www.daowen.com)
[2] 赵桂芬著:《供述心理与审讯对策解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82页。
[3] 毕惜茜著:《心理突破》,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第201页。
[4] 毕惜茜著:《心理突破》,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第202页。
[5] 毕惜茜著:《心理突破》,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第3-14页。
[6] 毕惜茜著:《心理突破》,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第16-18页。
[7] 赵桂芬著:《供述心理与审讯对策解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42页。
[8] 吴克利著:《审讯心理学》,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第262页。
[9] 吴克利著:《审讯心理学》,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第269页。
[10] 吴克利著:《审讯心理学》,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第271页。
[11] 吴克利著:《审讯心理学》,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第305页。
[12] 吴克利著:《审讯心理学》,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第275页。
[13] 毕惜茜著:《心理突破》,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第270-272页。
[14] 毕惜茜著:《心理突破》,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第166页。
[15] 毕惜茜著:《心理突破》,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第173页。
[16] 毕惜茜著:《心理突破》,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第194页。
[17] 毕惜茜著:《心理突破》,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第195页。
[18] [英]G.H.古德琼森著:《审讯和供述心理学手册》,乐国安等译,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年版,第185页。
[19] [英]G.H.古德琼森著:《审讯和供述心理学手册》,乐国安等译,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年版,第191页。
[20] [英]G.H.古德琼森著:《审讯和供述心理学手册》,乐国安等译,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年版,第197-1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