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上持续提升

二、在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上持续提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要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只有始终对标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密围绕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才能更好体现人民政协工作的价值所在。制定协商计划。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围绕“六大提升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业、农村、农民‘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创建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全面实施历史文化保护工程,创建宁夏全域旅游示范县”“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创建”等22 个方面开展专题议政性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形成党政关注、群众期盼、结构合理的高质量报告,确保建言建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丰富协商形式。把“有事好商量”平台作为广大政协委员协商议政的开放平台,引导委员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精心酝酿选题,明确问题导向,做到有的放矢,争取在任期内至少参与一次“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把“有事好商量”平台打造成为县委、县政府的“好帮手”、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委员履职的“新平台”。提高协商质量。要把提高协商议政质量摆在突出位置,助推政协工作从“做了多少”向“做出什么效果”转变,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协商议政的互动交流机制,通过发言、讨论、提问等方式,落实好协商后再协商举措,有效促进“建议”和“落实”双向互动,着重做好协商议政“下半篇文章”,提高协商议政质量。(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