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党对“三农”工作领导

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党对“三农” 工作 领导

(一)完善工作机构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扛起抓“三农”的政治责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县乡村三级书记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推进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重要涉农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各职能部门具体执行落实,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党委农办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各项职能,配齐配强与所承担的职能要求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加强内部机构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切实把“三农”工作统起来、抓起来。(牵头单位:县委办、编办;配合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

(二)坚持党建引领

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加强换届后村级班子建设。开展“抓乡促村、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创建党建工作示范乡镇3 个、示范村30 个,实施“两个带头人”工程,培育龙头型、创业型、领军型致富带头人200 名以上,“二合一”带头人180名以上。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推动派出单位与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所在村实行责任捆绑,运用派出单位资源力量支持乡村发展,加强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切实推动履职尽责。(牵头单位:组织部、民政局、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

(三)典型示范全面推动

把典型示范作为引领发展的重要举措,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各地推进乡村振兴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选树一批典型案例,让更多的成功经验、典型案例成为引领全县乡村振兴的风向标。打造一批示范样板,采取先创建后认定的方式,创建自治区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发挥现代农业聚集效应,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干部到区内外进行现场观摩、交流学习,创建一批乡村发展有特点、乡村建设有看点、乡村治理有亮点的示范典型,营造实干争先、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