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扶持政策
(一)粮食生产
春小麦种植:为保障粮食安全,鼓励扩大春小麦种植面积,农户及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种植的每亩补贴200 元。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农户及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种植的每亩补贴200元。
(二)草畜产业
“见犊(驹)补母”:全县饲养良种基础母牛(驴)的养殖户及经营主体,每繁殖成活1头犊牛(驴)补贴500元。养殖示范村建设:新培育肉牛养殖示范村18个,每村发展养殖示范户30户以上,户均存栏肉牛5头及以上,其中基础母牛(品种为西门塔尔)3 头及以上,建有60 立方米以上的青贮池1 座,每户补贴5000 元(已享受2017—2021年养殖示范村和建档立卡户青贮池建设补贴的养殖户不再重复补贴)。新培育肉羊养殖示范村4 个,每村发展养殖示范户50户及以上,户均饲养肉羊30只及以上,其中基础母羊20 只及以上,每户补贴资金2000元。全株玉米青贮:养殖户及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调制全株玉米青贮的每吨补贴20 元,单个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5 万元。规模养殖场及出户入园养殖园区建设:按照规模养殖场建设“五化”标准,新建存栏1000头以上西门塔尔肉牛规模养殖场2个,每个补贴400 万元;新建存栏500 头以上西门塔尔肉牛规模养殖场(园区)1个,补贴200万元;新建存栏300-500 头的西门塔尔肉牛规模养殖场(园区)3个,每个补贴100万元;新建存栏200-300头的西门塔尔肉牛规模养殖场(园区)2 个,每个补贴50 万元。全额支持移民安置点建设存栏300头以上“出户入园”养殖小区2个,每个补贴600-900万元。优质青贮玉米示范推广基地建设:建设2个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1000亩(其中核心展示区200亩以上)以上的优质青贮玉米推广示范基地,每个补贴20万元。饲草加工配送中心建设:新建年配送能力3000吨以上的饲草加工配送中心3家,建设饲草基地1000 亩以上,有饲草收获及加工大型机械10台套以上,饲草储备加工棚1500平方米,管理用房100 平方米,带动或服务农户、养殖企业50 户(家)以上,每家补贴50万元。
(三)马铃薯产业
马铃薯吉兴(原原种)补贴:推广马铃薯脱毒种薯“农户自繁自用,企业繁育供种”模式,采购吉兴(原原种)5000万粒,向种植马铃薯的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每户发放1000粒,其他农户每户发放500粒,每粒补贴0.3 元,农户自筹0.1 元。马铃薯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推广马铃薯新品种(陇薯7号、宁薯18 号、宁薯19 号、青薯9 号等品种)宽幅间作玉米生态复合种植模式4万亩,每个示范区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推广马铃薯鲜食菜用型专用品种(大西洋、费乌瑞它),集中连片建设200 亩以上,每亩补贴200 元。马铃薯吉祥(原种)繁育基地: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建设100 亩以上原种繁育基地,每亩补贴400元。马铃薯吉泰(一级种薯)繁育基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基地”模式,或由乡镇组织农户,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以上的马铃薯一级种薯繁育基地,种植陇薯7 号、宁薯18 号、宁薯19 号、希森6 号品种,每亩补贴200元;种植其他品种,每亩补贴100元。马铃薯产品深加工:支持马铃薯加工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对年加工马铃薯薯条、薯片类产品达到1000吨以上的企业,每吨补贴500 元,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四)清凉蔬菜产业
蔬菜集约化育苗:对县内年蔬菜育苗量达500万株以上的经营主体,每株蔬菜苗补贴0.03 元,单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90万元。蔬菜标准化基地: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农户通过流转土地、土地入股、返租倒包等形式集中连片创建订单式蔬菜标准化种植基地。集中连片种植露地标准化瓜菜基地500 亩以上、设施种植50 亩以上或设施+露地种植500亩以上,并配套应用高效节水灌溉的每亩补贴600 元(基地不允许夹种胡萝卜、红葱);集中连片露地种植各类蔬菜300亩以上,配套应用高效节水灌溉的每亩补贴300元;旱地集中连片种植各种蔬菜200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蔬菜加工:对收购县内蔬菜的蔬菜加工企业,年加工速冻蔬菜产成品1000 吨以上,每吨加工产品补贴200 元;对年加工脱水、冻干等干制品蔬菜300 吨以上产成品,每吨加工产品补贴400 元。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五)杂粮(油料)产业
杂粮(油料)标准化基地建设:支持经营主体、农户集中连片创建500亩以上杂粮(荞麦面积不得超过40%)、油料标准化种植基地,每亩补贴150元。粮油加工生产车间建设: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粮油加工车间1 座,配备相关生产设施设备,补贴235万元。
(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https://www.daowen.com)
重点对西部乡(镇)肉牛养殖户或有意愿发展肉牛养殖的农户开展养殖技术培训,使其掌握饲草种植、饲草调制、科学养殖等实用技术,每人培训费500元。
(七)农用地膜补贴及残膜回收
农用地膜补贴:在全县推广旱作节水技术,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给予农户地膜补贴(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准),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每户扶持地膜不超过10 亩,其他农户每户扶持地膜不超过8 亩,每亩地膜农户自筹40 元。农用残膜回收:按照“谁使用、谁清理,谁供膜、谁回收,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农用残膜回收,给予农户残膜及运输费用补贴,每公斤残膜按0.7元给予农户补贴,回收企业按每公斤0.2元给予农户运输费用补贴。
(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在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建设8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畜禽粪污堆放棚20座,每座补贴1万元;在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建设60立方米以上标准化畜禽粪污处理沉淀池20座,每座补贴1.5万元;标准化畜禽污粪处理站对本村及周边养殖户畜禽粪便集中收集(收购),引入或培育有机肥加工企业使用新型高效生物菌剂发酵腐熟处理加工有机肥8万立方米,每立方米补贴50元。
(九)农产品品牌建设及营销
农产品品牌培育:支持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认定“三品”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对新认定绿色食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补3 万元;对新认定有机农产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每个产品奖补20万元。支持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争创自治区级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对新获得自治区级著名商标的,每个商标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个商标一次性奖补20万元。农产品推介:支持企业、合作社、产业协会等经营主体参加区内外农产品展销会、农博会、洽谈会、推介会等农产品推介展示活动。对参加县内推介活动的补贴2000 元/次,参加固原市内推介活动的补贴5000 元/次,参加自治区内推介活动的补贴1万元/次,参加自治区外推介活动的补贴2 万元/次。农产品营销:支持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在全国中心城市新建西吉特色农产品直销店、大型超市专销区,直销店经营面积达到50 平方米以上,专销区经营面积达到10 平方米以上,冠名“西吉农产品直销店(专销区)”,主营西吉农产品及加工产品,销售额达到50万元的,每个门店一次性补贴5万元;销售额达到100万元的,每个门店一次性补贴10 万元;销售额达到150 万元的,每个门店一次性补贴15万元。
(十)农业龙头企业培育
支持农业企业申报认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对新认定为国家级龙头企业的,每个一次性奖补15 万元,对监测认定的,每个一次性奖补3 万元;对新认定为自治区级龙头企业的,每个一次性奖补10 万元,对监测认定的,每个一次性奖补2 万元;对新认定为市级龙头企业的,每个一次性奖5万元,对监测认定的,每个一次性奖补1万元。
(十一)农业产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在全县17个乡镇45个行政村新建农业产业基础设施(旱作高标准农田)2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