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检 察

【概 况】 2022年,西吉县检察工作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紧扣“守初心、担使命、强监督”的工作主题,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服务和保障,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政治建设】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引导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质效,以检察履职质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6次,切实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实现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难题、推动工作,确保党中央、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对标县委“三抓三促”工作思路和重大决策,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聚焦社会稳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及时跟进22项检察服务保障措施,把党的主张和意图在各项检察工作中落地落细。

【队伍建设】 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常态化整治执法办案中的“顽瘴痼疾”,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做实廉政风险防控。以巡视巡察整改及“回头看”为抓手,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个马上”要求,锤炼“拼、抢、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决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宁夏检察人员纪律作风“十五条禁令”,确保检察干警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设立西吉检察“北斗点课堂”,让正能量始终引领检察工作。聚焦“五好”检察院建设和“五型”模范机关创建,选派年轻干警到上级检察机关跟班学习,积极组织参加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专业素能、任职资格、岗位技能培训,多层次、多途径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对瑕疵案件和不合格案件问责问效。落实员额检察官选任、动态调整机制,增补员额检察官2 名。成立办案团队9 个,进一步优化检察官办案组织,核心检察业务指标同比大幅上升。

【维护稳定】 坚决扛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政治责任,助推更高水平平安西吉建设。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40件60人,批准逮捕28件4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6件291人,提起公诉130件155人。依法起诉故意杀人等“八类”犯罪20 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76 人,有力震慑犯罪。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部署“六大领域”专项行动,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起诉苏某某等在全市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理串通投标案件6件。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查批捕涉养老诈骗案件1 件2 人。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融入“1133”基层治理机制,结合办案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26 份。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开展旅馆业、娱乐场所等六个行业专项监督行动,救助困境儿童26人,帮教罪错未成年人23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5 份,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7 件,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特殊制度全面落实。推出“小白杨”普法宣传小课堂,开展直播云普法、模拟法庭和法治进校园活动22 场,与教育部门联合举办“未成年人法治手绘画廊”竞赛活动,打造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不断擦亮“西吉未检”品牌。

【刑事检察】 推进“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进一步落实公检在刑事诉讼中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配合的法律规定。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平台和“两法衔接”监督平台作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 件6 人,撤案30件46人。发出纠正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违法通知书4份,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件。全面推行看守所、社区矫正“派驻+巡回”检察模式,办理监外执行、财产刑执行等监督案件41件。(https://www.daowen.com)

【民事检察】 牢固树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监督理念,依法以理、用心用情,不断提升监督“精”“准”度。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 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 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0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将定分止争、化解矛盾贯穿民事检察监督全过程,做好不支持监督案件的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行政检察】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加强审判程序、执行活动和行政执法规范性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办理行政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和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6 件。探索“检察+法院+行政机关”协作机制,办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 件,以穿透式监督助推社会治理,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检察】 聚焦民生热点,守护公共利益,立案公益诉讼检察案件85件,磋商结案18件,发出检察建议67件。坚持把诉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最佳状态,注重面对面沟通交流,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率100%。持续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突出对违法占用河道、乱占滥用林地、乱捕涉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合力。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支持下,积极探索办理交通安全、红色文化、安全生产等新领域案件,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监察监督】 切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常态化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重点工作,人大专题听取检察工作报告2 次,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视察调研。公开法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议、宣告送达69人次,办理公开听证案件32 件,法律文书100 份,程序性案件信息424 条。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以“如我在诉”对待群众信访申诉,对110 件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