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概 况】 2022年,全县信访总量495 批次,其中农业农村类占比29.33%、城乡建设类占比17.9%、纪检监察类占比10.8%、劳动和社会保障类占比7.1%、政法类占比6.7%、卫生健康类占比6.3%、民政类占比应急5.7%、自然资源类占比5.3%、交通运输5.5%,其他类占比5.4%。
【责任落实】 及时组织召开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同各成员单位、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签订责任书,倒逼责任落实。摸排重点涉访人员29 名,逐人制定稳控方案,明确包案领导,落实“一人一策”,转交责任单位、属地乡镇做好稳控工作,及时汇总每日信访动态,动态化监测重点信访事项。
【积案化解】 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清零专项行动,全年摸排信访积案27件,实行县级领导逐案包抓,按照“3日内报进展、7日内报结果”的要求,全面实行台账管理,逐项逐人做好稳控化解工作。扎实开展重复信访集中治理工作,全年化解重复信访87件。
【源头治理】 合理规划县级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接访下访日程,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统筹协调部门、乡镇联合办公,发挥好领导干部在解决信访问题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办理工作,逐级联审严把办信办件文字关,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信访矛盾。强化源头治理,发挥基层治理“1133”工作机制和乡镇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全力遏制信访问题增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宣传引导】 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组织专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组织政府部门、乡镇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积极开展宣传《信访工作条例》“五进”工作,动员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专题学习,开展全员培训。充分利用微信、LED 电子屏、宣传展板、公交车等灵活多样的线上线下媒介宣传,组织开展形式丰富的交流研讨活动,推进《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