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守牢“两条底线”,保障供给防返贫
(一)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1.稳定粮食面积产量。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及党政同责要求,将粮食安全工作纳入县委效能目标考核,完善考核办法,强化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落实,开展面向种粮农民的多环节社会化服务,守牢粮食安全底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恢复增加小麦种植面积,示范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推进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33.6万亩,其中:夏粮13 万亩(小麦10 万亩、夏杂3 万亩),秋粮120.6万亩(玉米36万亩,马铃薯68.6万亩,秋杂16 万亩),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8.5 万吨以上,全面完成2.0 万亩春小麦和8.0 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
2.稳定“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供应。培育重要农产品多元市场经营主体,提升收储调控能力。扩大蔬菜种植面积,稳定生猪产能,提高牛羊肉和蛋产品生产能力,强化应急和节日期间市场调控。抢抓北菜南运基地建设机遇,发挥夏季冷凉优势,面向南方消费市场建设绿色蔬菜直供基地,打造一批标准化蔬菜基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蔬菜和肉产量分别达到68万吨、6万吨。
3.落实“长牙齿”耕地保护硬措施。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高效发挥“田长制”作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实现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动态平衡。严格管控耕地占补平衡,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新建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和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硬措施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加大“撂荒地”整治力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对耕地“非农化”新增问题实行“零容忍”,对连续2年撂荒农户停止发放耕地补贴,依法依规督促已种植非粮食作物的逐步恢复粮食生产。建立耕地数量、种粮情况监测预警和评价通报机制。加强耕地质量提升,新建高标准农田20万亩,实现高标准农田全部上图入库并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4.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全面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完善种质资源数据库建设,加强“西吉驴”品种遗传资源保护。全面提升国家马铃薯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质量,强化马铃薯三级种薯繁育体系建设,生产原原种8000万粒以上,选育出地方特色突破性5 个马铃薯新品系。加大新品种推广力度,引进推广种植宁薯18号、陇薯7号、法国皇后西芹、耐寒优秀西蓝花、釜山88 小番茄、玛索彩椒、羊肚菌、翠甜菜心、牛心甘蓝、张杂谷13号等新品种60个以上。积极探索建设西门塔尔良种肉牛研究院。
5.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坚持“以水四定”原则,统筹供水、调水、蓄水、节水,推进灌区配套和节水改造,重点实施“水库水+高位蓄水池+滴灌”“机井+滴灌”工程,新增及改造提升高效节水7.84万亩。实施葫芦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新建灌溉泵站4 座,铺设管道21 条114.8 公里,配套各类建筑物508 座,实现灌溉用水由单一地下水资源向以地表水资源为主,地表水与地下水协调利用转变,进一步提高灌溉用水资源保证率。实施葫芦河中型灌区骨干管网与田间管网连通工程,铺设管道685 公里,新建计量设备和信息化工程。实施火石寨沙岗、平峰王庆等片区高效节水提升改造工程。加强设施农业基地建设,新建蔬菜钢架结构大中拱棚1000 座、日光温室100 座,改造提升日光温室300座。扩大优势品种种植规模,大力推广设施农业新装备和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提升四季稳定生产和均衡上市能力。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
6.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实施农业高质量发展科技支撑行动,利用县级财政安排R&D投入,撬动全社会R&D 投入持续增长,确保全社会R&D投入及投入强度完成区市下达目标任务,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6 个,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发挥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指导员和“三区”人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聚焦农产品加工、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机械化、栽培技术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关键核心技术。深化农机农艺结合,大力推广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农机装备集成配套作业技术模式,持续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特色优势产业全面机械化,配套各类农机总量达7.9万台(件),农机总动力达到65.8 万千瓦,农机化耕种收综合作业水平达到70%以上。加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力度,扩大粮食和特色产业发展亟需机具补贴范围。(https://www.daowen.com)
7.加强农业重大灾害防范。强化农业农村、水务、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极端天气应急能力。立足抗大旱、防大灾,建设一批应急水利设施,提升防旱补给能力和防汛处置能力。强化农业生产设施工程维修,提升防冻、防冰雹等能力。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及牛羊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加快玉桥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建设工作,严把出入县境检疫关,严格动物调运登记备案制度,切实加强动物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工作,强化生猪产品调运监管,严防重大动物疫情暴发和疫情引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免疫,全面推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局、财政局、气象局、各乡镇)
(二)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1.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在2021年6000 元参考值基础上浮10%,2022年自治区参考值为年人均纯收入6600 元。健全防返贫“3310”动态监测帮扶机制,优化监测对象自上而下排查和自下而上申报流程,严格把握标准和程序,缩短认定时间,落实各项针对性帮扶措施,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消尽消,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实现动态管理、动态清零。坚持每季度至少调度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反馈“识别纳入不及时、帮扶措施不精准、消除风险不到位”等问题,并抓好整改落实。健全监测、帮扶、责任、考核“四项机制”,强化跨部门工作会商,持续提升返贫监测帮扶数据质量,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共享。
2.开展常态化“四查四补”。持续开展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精准识别确定监测对象。坚持行业部门协调联席会议机制和问题动态清零机制,规范监测预警和风险消除程序,定期排查并解决返贫致贫风险,及时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动态新增问题,推动“四查四补”长效化、常态化。依托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持续跟踪“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扭住监测标准、帮扶标准、退出标准关键环节,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结合集中排查全面梳理巩固脱贫成果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清零不反弹。
3.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新增“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建立台账、逐一销号、动态清零,实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保障全覆盖。健全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持续跟踪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医保政策落实情况,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推动解决。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重点关注因地质灾害不可抗力或房屋老化出现新增危房和住房安全保障情况,排查解决好新增危房居民的安全住房问题,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实现动态清零。建立健全农村供水特许经营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建设,重点关注供水工程管护是否到位、水质是否达标、保证率是否达标等问题,加大农村供水工程日常监管,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4.积极争取重点帮扶县政策支持。根据《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好自治区12个行业部门出台的《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若干意见》,积极争取国家和区市政策倾斜支持力度,用活用好现有的16个方面101个帮扶支持政策措施,一一对照完善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清单和配套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推进政策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列出年度工作计划、实行挂图作战,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细落地,全面推动重点帮扶县发展。(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教育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乡村振兴局、医疗保障局、科技局、残联,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