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补撰〔5〕

新增补撰 〔5〕

皇清顺治〔6〕十一年,先征君玉涵公,将己置西门外第二马路牧字三百一十三号民地二亩五分捐为义冢。粮经题豁,迄今五十余年,葬者有千棺〔7〕。其人心及物,盖亦不亚于前之数君子云。

谨将各宪详看附录于后,以备稽考:

本卫掌印守备谢,看得本卫义冢久湮,枯骸载道,兹奉文推广皇仁,录无一起而应之者,为恻然者久之。兹查生以“宪纲孝子”〔8〕,仰体皇仁,能为锡类之举〔9〕,捐地瘗骸,诚为希觏〔10〕,相应允勒立石垂永。仍请宪旌以励好修者也。

海兵道李批:“掩骸埋胔,奉旨首重本生,能捐己产而为义冢,乃好仁尚义之士也!准立石永垂,仍候旌赏。”徼巡抚。

都察院奉批:“潘起元遵旨捐地,掩埋暴骸,尚义可嘉,如无别情,准立石垂永。”徼总督。

部院刘批:“仰海巡道查议,报本卫掌印守府谢复看得宪纲孝子、太学生潘起元,海国虬鸾〔11〕,儒林竹箭〔12〕,昔膺荐辟,坚却蒲轮〔13〕,乡党月旦〔14〕,声称久著。兹睹皇仁遐布,慨然捐己产为掩骸埋胔之举,上作下应,诚有风草之征,永锡尔类,良为仅见。勘结既确,相应立石垂永,以杜湮没,以广皇仁。仍请照部题旌奖之例,破格表扬,以励敦仁尚义之风者也。”

绍兴府施:“复看得监生潘起元,捐己产而厝骸胔,尚义敦仁,良可嘉也。谨奉皇仁布化,仰道宪台德教相应,勒石旌奖,以励善行者也。”

海兵道李:“复看得掩骸埋胔事,励敦仁尚义。潘起元捐己地以为义冢,可称体皇仁而永锡类矣!勒石志之,旌奖励之,洵维世扬善之一端也。”

总督部院终批:“潘起元捐地掩瘗,可谓义举,准如详行。” 徼随蒙题旌,奉旨该部知道。

康熙□年,又有本卫林翘楚捐己地□□亩,亦作义冢。其地与潘起元所捐之地相去不远,至今尚未查清。

校注

〔1〕文公:明弘治年间海道副使文贵,曾来观海卫修饬边备、督造战船,悯卫城之死者无葬地,出资捐俸银买山地作为义冢。见卷三《治行》。(https://www.daowen.com)

〔2〕东至响礁,西至龙尾;上至山峰,下连地墈:此处位于今卫山后矮岭下浪港湾北山坡一带。矮岭下旧有响礁,卫志卷一《山川》称龟山。卫山西端旧称西陇尾山咀头。

〔3〕胡瓒:本卫府学生员胡钺之父。

〔4〕张参将:明嘉靖年间张四维参将。

〔5〕新增补撰:标题原缺,据浙图本补目。

〔6〕皇清顺治:此段文字,为清代所补撰。

〔7〕棺:原作“报”,今据浙图本作“棺”。

〔8〕宪纲孝子:名字载入宪纲的孝子。宪纲,册籍。

〔9〕锡类:谓以善施及众人。类,善。

〔10〕希觏:罕见。

〔11〕虬鸾:虬即龙,也就是鳄,鸾即凤凰。

〔12〕儒林竹箭:《尔雅·释地》:“东南之美者,有会稽之竹箭焉。”后以“东南竹箭”比喻优秀人才。

〔13〕蒲轮:轮子用蒲草包裹,以防颠簸。用以迎送德高望重的人,以示优礼。

〔14〕月旦:月旦评,谓品评人物。典出《后汉书·许劭传》:“初,劭与靖俱有高名,好共核论乡党人物,每月辄更其品题,故汝南俗有‘月旦评’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