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观海卫厅堂记〔1〕
洪常〔2〕 鄞人 郎中
观海卫在慈溪县界,去宁波府治西北百十五里。地临大海,实要害之处。
洪武二十年,朝廷命信国公相度经营、保养元元,城始以置焉〔3〕。至于今八十余年,故其垣墉厅治,日就圮压,为之守者,卒因循弗究心。成化三年,都指挥佥事张公勇奉玺书总督备倭,按部至是,顾视叹曰:“边卫若兹,何以备警急?”亟命修治之,未果。适钦差侍郎曾公翚巡抚浙江暨巡按御史考察军政,遂相推选指挥使王侯英掌卫印事。比及暮月〔4〕,兵政修举,军士悦服。侯以总督公前之所令,实设险守国之所繁〔5〕,不可以泛常视。乃日夜殚力,相承措置有事于兴作。总督公复来指画,不疾不徐,功克以济。由是,城之雉堞、战船、烽堠、器械,或造或修,各当其可。至于卫之前后亭堂、台门、廊序,演武之亭、公馆之属,莫不营葺毕具。他如街衢、港道,亦皆甃砌,咸为一新〔6〕。匪徒壮观于海邦,而听治〔7〕、守御之有所,实足以威远夷子,安黎庶用,为国家万万年之保障也!此皆总督公体国爱民,忠诚之发所致,不有纪述,曷示后人?于是侯来属予以书其事。
予闻《大易》有曰:“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哉矣!盖有国家者不可不用险,诚能因时以设险,国家可守,而与天地相为悠久,其不大哉!
我太祖高皇帝奄有天下,乃命大臣相厥宜以置卫,择武师而为守,可谓深得《大易》用险之旨也。若总督公文谟武略,出人意表,而拳拳〔8〕以是为心,诚不负皇上倚任之重者也。王侯又能奉行惟谨,以成厥功,其亦贤乎哉!皆可书也。故为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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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篇在光绪《慈溪县志》卷二《建置一·城垣》第二十四页作“明洪常《重修观海卫城垣厅治记》”,文略有出入。
〔2〕洪常:国图本、上图本俱失抄著者名及简介,今据浙图本补入。字子经。鄞县人。正统十三年(1448)进士,授兵部主事。土木之变(1449),于谦进尚书,每入朝,辄具笔札以从。稍迁为郎中。英宗复辟,吏指为乱党,上特原之。仕至兵部侍郎。后以疾归里,萧然一室。著有《勉学录》《石田稿》《随笔考》《文业考》等。见浙江档案馆《浙江历史名人辞典》。
〔3〕保养元元,城始以置焉:元元,百姓。浙图本作“保养之,元城始以置焉”。
〔4〕暮月:一季的末月。浙图本作“朞月”,意为一整个月后。光绪《慈溪县志》亦作“期月”。
〔5〕实设险守国之所繁:光绪《慈溪县志》作“实设险守国之所系”,是。
〔6〕咸为一新:原作“咸为一所”,“所”旁标错,兹改作“新”字。
〔7〕听治:当为“厅治”。
〔8〕拳拳:恳切诚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