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1.引言

一个人最后用来引导他自己的手段是他的理解能力。我们虽然把心智(mind)的所有官能(faculty)加以区分,并且赋予意志以最高的指挥权力而作为动因(agent),可是事实是,作为动因的人,依据理解能力里先前的知识或者知识的现象,决定他自己作出这种或者那种随意行动。[1]从来就没有人自己决定做任何事情而不依据某种或他种看法,他凭借这种看法作为他做出这件事情的理由;而且不管他使用些什么官能,理解能力用它所有的有助于理解的知识,不管这种得来的知识是完整的或者不完整的,总在起引导的作用;而且他所有可以起作用的能力都受这种正确的或者错误的知识之引导。意志本身,不管人们认为它多么绝对而且无法控制,总是服从理解能力之权威性的命令。庙宇有它的神像,因而我们看到这些神像对于人类中大部分人历来所具有的影响。但是,事实上,人们心智里的所有观念和形象都常常是控制人们心智之看不见的权威,而且人们的心智都普遍地乐于服从这些权威,所以,在追求知识和在知识所作出的一切判断方面特别注意正确引导理解能力,就是最要关心的事了。

目前使用的逻辑多年以来占据大学讲坛。[2]逻辑是大学里为了指引心智以研究文理学科的惟一功课,从而使人认为对于学术界两三千年来一直运用的诸多法则,而且知识界依赖这些法则从不因其有缺陷而有怨言,如果加以怀疑,或许会有标新立异的嫌疑。因而我不得不怀疑,如果伟大的佛汝兰勋爵(Lord Verulam)的权威不曾证实这种怀疑的话,[3]人们便会把这种怀疑责难为虚荣或者冒昧。他并不奴颜卑膝地认为,学问长期以来无所进展,就不能超过现状。他并不停止在对于学问的现状作不加思索的认可而加以赞许,而是把他的心智扩大到学问可能达到的新境界。他在《新工具》序言里说:[4]“那些过分推崇逻辑的人们确实认识到,信赖理解能力本身而没有任何法则的防护是不安全的。但是这种补救办法并没有补救了这种信赖的缺点,而是成为这个缺点的一个部分;因为能充作日常应用的逻辑对于以谈话和表达意见为主的行政事务和文艺是够用了,但是在表达自然的真实行动上则很不精致,[5]因而逻辑在极力把握住它不能达到的事物上,就已经用来证实并且建立失误,而不能开辟一条到达真理的途径。”

他又说,“把心智和理解导入一种更好而又更加完美的使用是绝对必要的。”

[1]洛克论意志,见John Locke,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Ⅱ,ⅹⅹⅰ,以下简称Essay(参看关文运译《人类理解论》第2卷,第21章,第206~207页)。商务印书馆,北京,1981。(以下简称关译本)——译者注

[2]经院逻辑来自亚里士多德,而且根据三段论式。洛克认为:人首先有知识,然后才能用三段论式来证明,所以三段论式发生在人的知识以后,人很少或者并不需要三段论式。三段论式不能增加我们已有的知识,顶多是用我们一知半解的知识的诡辩术。参看Essay,Vol·Ⅳ,ⅹⅶ,6。(参看关译本第678页)——译者注

[3]即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英国哲学家,提倡批评的归纳法,认为这种新方法能解放人类的创造力。——译者注

[4]本引文见培根《伟大的复兴》(Francis Bacon,Magna Instauratio)的序言,培根的《新工具》(Novum Organum,许宝骤译,商务印书馆,北京,1984)原拟作为前书的第二部分。——译者注

[5]洛克认为三段论式的推理是演绎推理,不能作为经验研究的充分工具,经验研究还需要归纳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