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
看的器官是眼睛[1];为了接收和折射光线,眼睛由精巧设计的各个不同部分组成,因此,来自物体同一点并落在瞳孔不同部分的那些光线,被接收进来,并且在眼底重新聚合,于是整个物体就印在铺展在眼底的视网膜上。
那种即刻影响视力并引起我们产生称做看的感觉的东西,便是光。
光[2]可以被认为,首先,它直接从发光体射入我们眼睛,这样我们看到了发光体本身,比如太阳、火焰等;或者其次,它从其他物体反射而来;这样通过经这些物体反射而射入我们眼睛里的光线,我们就看到了一个人或一幅画。
就光而言,物体可以分为三类:首先是散发光线的物体,如太阳和恒星;其次是可以传导光线的物体,如空气;第三是反射光线的物体,如铁、地球等。第一类称为发光体,第二类透明,第三类不透明。
光线本身是看不见的,但是通过光线可以看到原来发光的物体,如太阳或恒星;或者看到反射光线的物体,如一匹马或一株郁金香。当月球发亮时,我们看不到从太阳射到月球的光线,但是通过光线我们看到了月球,光线是由月球反射的。
如果把眼睛放在一种媒介中,光线穿过这种媒介进入眼中,但是根本看不见这种媒介;例如,我们看不见空气,而光线正是穿过空气到达我们的眼睛。但是,如果光线穿过的是一个透明体,而这透明体离我们眼睛又有一段距离,那么我们就看到这个透明体,还看到穿过这个透明体的光线所照进我们眼睛里的物体。例如,我们不仅透过一副眼镜看到物体,而且我们还看到眼镜本身。这一现象的原因是:透明体是物体,它的表面反射从它的固体部分而来的某些光线,而这些表面又位于眼睛的附近,所以人们可以通过那些反射光线看到这些表面;同时,在这些透明体之外的其他物体也可以由传导的光线而看到。
不透明的物体有两类,反射的或者不反射的。反射的物体或者镜子是指表面磨光的不透明物体;因为反射物体按照反射来自其他物体的光线的相同顺序反射光线,所以反射物体向我们显示的是反射物体的影像。
由不透明物体反射的光线总是将物体与颜色的观念一起带入眼睛,这种颜色只是物体的一种性质,把一种光线更加丰富地反射到眼睛里。因为专门的光线原来就被赋予专门的颜色:有的光线是红,有的是蓝,有的是黄,还有的是绿,等等。
每一条光线,当它由太阳射出时,似乎包括所有这几种光线的一束;由于某几种光线比另一些更可折射,即从一种媒介穿过另一种媒介时更容易转变它们的方向,于是,经过这种折射作用,整束光线分离,因而看到各种不同的颜色。这几种光线中最可折射的是紫,最少折射的是红;中间依次是深蓝、蓝、绿、黄和橙。这种颜色的区分非常有趣,而且用一个棱镜在太阳光的射线中就可以看到,很是有趣。
因为所有这些光线的折射率各不相同,所以它们的反射率也不相同;也就是说,它们具有对某些物体比另一些物体更容易反射的特性;而且如上所说,由此形成了物体的所有颜色;从某种意义上说,物体的颜色是无穷的,因为原色有无穷的成分和比例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太阳光的白色是由所有原色按适当比例混合而成的。
物体的白色仅是一种按接近于原始光线中的混合比例而对所有颜色的光线进行反射的性质;反之,黑色仅是对落在物体上的每一种光线的大部分进行吸收或抑制而不反射的性质。
光以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连续传出;因为它从太阳传到我们地球仅需七至八分钟,而其间距离约8000万英里。
除了颜色,我们还看到形象;然而实际上,当我们看到形象时,我们所觉察到的,即视力所能觉察的,仅仅是颜色的末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