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论证

15.论证

与偏见的性质非常相近的是猎取论证,使得问题的一方有利而安全,忽略和拒绝有利于另一方的论证。这不过是故意误引理解能力(这绝不是赋予真理以其应有的价值,因而完全是贬低它的价值),信奉最能满足他们的权力、利润或者信誉的意见,然后寻求论证以支持这些意见罢了!用这种方法显示出来的真理与错误一样,对于我们都毫无用处。因为我们这样得来的东西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因而他在追求高官厚禄的途中这样地遇到了真理,他就没有尽到他的责任。

收集论证还有另外一种更加头脑简单的办法。这种办法在书生当中并不生疏。书生把他们研究的问题中所遇到的赞成或反对的论证作为自己的论证。这对于他们作出正确的判断和有力的辩论毫无帮助,他只能重复两方面的话,而自己的判断既是摇摆,也不稳定,因为从他人的思想里收集来的这样的论证,只浮在记忆的上面,确实随时可以用推理的假象提出他人所说的话,对于我们作正确的判断毫无帮助。在这样一种肤浅的审核方法还没有改进以前,这样的各种论证只能扰乱依靠这些论证的理解能力。这是摆脱真理以寻求假象,只能满足我们的虚荣。获得知识的确实而惟一的办法是在我们的心智之中形成事物之清晰、稳定的意念,这些确定的观念都有其名称。[1]我们要考虑这些观念和它们的几种关系。我们不是用浮悬不定的名称和意思未定的词语来消遣。我们可以用几种不同的意思来使用这些意思不定的词语而恰到好处。真实的知识是由知觉我们的观念所具有的相互关系所组成。一个人一旦知觉到这些观念相互一致或者不一致到什么程度,他就能够判断别人所说的话,而不必跟着别人的论证转。这些人的论证里有许多只不过是似是而非的诡辩。这就教会他把问题陈述正确,并且知道它在哪里改变;他这样就会站稳自己的脚跟并根据自己的理解而认知。靠收集论证并且记住这些论证,他不过是保留着别人的论证。如果任何人问起这些论证所依据的基础时,他就一筹莫展,极想放弃他的说不清楚的知识。[2]

[1]见EssayEpiste to the Reader,and Ⅱ ⅹⅹⅸ,参看第9页注①,并参看关译本第16页及第290~291页——译者注。

[2]请比较第24节:二手货或说不清楚的知识,因为不是自己的亲知,而是靠信任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