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联念

41.联念

虽然我在《人类理解论》第二卷里讨论过观念的联念,[1]可是只作了关于事实的系统叙述,从这种以及其他几种研究方法提供了对于理解能力的看法,而不是想在第二卷里探索应当采用的纠正办法。这种看法在这后一种考虑下可以对于那些有心彻底自学,采用正确方法指导他们的理解能力的人提供其他的思考材料。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那个,而不是这个,才是我们的错误和谬误的原因,这个原因大概和其他任何能够说得出具体名称的原因同样常见。这是一种心智的疾病,与任何毛病一样难治,它难以使人信服事物并非如此,但是这些事物在他看来自然是如此。

理解能力的这一个容易而不曾被注意到的误用把松散不牢的基础变成永不失误的原则,而且是碰不得也不能加以怀疑的;这样不自然的联系,由于习俗相沿,对于心智就像太阳和光线一样地自然。火和热并行,因而似乎是和自明的真理一样地成为自然的证据。[2]那么,希望成功的人们要从什么地方下手纠正呢?许多人坚决地把错误遵奉为真理,不仅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进行相反的思考,而且还因为他们从开始一直都是这样盲目的,他们决不能够进行相反的思考,至少他们缺乏心智的锐气,不足以与习惯王国相抗衡并研究心智自己的原则。很少的人自己怀有这一种自由的观念,而其他的人允许更少的人运用这一种自由。大多数宗派的教师和指导者的伟大艺术和工作是尽量压制这种基本责任。这种责任为每个人所应有,而且在他的行动和意见的整个系列中是趋向道理和真理的第一个稳重的步伐。这就提供了一个理由来怀疑这样的教师自己意识到他们所宣扬的信条的错误或者弱点,因为他们不会容忍他们借以建立的理由受到审核。而那些只追求真理,不希望拥有并且传播任何其他事物的人们则坦诚地揭示他们的原则以供检验,并以这些原则得到审核而高兴。如果人们能够拒斥这些原则,他们准许人们拒斥。如果这些原则有任何证据不足以及不合理的东西,他们乐于检查出来,从而他们自己还有其他的人,就可以在任何公认命题之真理的证据所能保证和允许的范围之内而强调这种命题了。

在用个人行为典则教诲儿童和学生的各种人们当中,我知道,都有一个极大的错误。这个错误,经过深入调查,最后就是,这些人用隐含的信念把他的观念和信念灌输给这些儿童和学生,并且这些观念,不管正确或者错误,还要他们坚持固守。这种做法用在注定要劳动、勉强糊口度日的老百姓身上,我们应该把它归在哪一类里,或者它又有什么用处,我在此不作探究。但是对于人类社会中的上层人物,他们的情况使得他们有闲暇,也有学问,还能探索真理,我看,教诲他们以个人行为典则的正确方法是:注意到在他们的幼年时期还没有自然联贯的观念不要在他们的头脑里结合起来;这种规则要常常灌输给他们以指导他们的生活和研究的整个历程,也就是说,他们决不能容忍任何观念以这些观念的本性和对应给予这些观念的组合以外的任何其他或更强的组合在他们的理解能力里接合起来;而且他们要常常审核他们发现的已经在他们的心智里连接起来的观念,不管观念的这种联念是来自在观念本身里的可以见到的一致,还是来自心智在思考时把观念连接起来的习惯性的而且是流行的习俗。

这是为了在由于习俗而使这种流弊彻底固着在理解能力中之前而对之加以防范。但是一个要医治这种毛病的人,在习惯已经养成的时候,一定要精密地观察心智在它的习惯性动作上非常迅速的、几乎难以觉察到的运动。我在另一个地方[3]谈到感觉的观念改变成判断的观念可以作为这一点的证明。不善于绘画的人应该知道,当他看见瓶子、烟斗和其他东西画得正像在某些地方陈列出来的样子一样的时候,他没有看见节疤,但是,除了让他摸摸节疤之外,你无法说服他。他不会相信他自己思想在瞬息之间的变戏法就把一个观念代替另一个观念。我们在学者们的争辩中经常遇到这种观念的代替。这些学者在他们的心智当中习惯于把两个观念连接在一起,经常用一个观念代替另一个观念。因此,我倾向于认为他们自己并不知觉到这种代替。当他们在这种代替的欺骗之下,这就使他们不能坚定信念,因而他们把自己赞许作热烈追求真理的战士,实际上他们是为错误而奋斗。两个不同观念的混淆——两个不同观念在他们的心智里习惯性的连接已经使得这两个观念几乎成为一个观念——他们的头脑塞满了错误的看法,使他们推断的事理充满了错误的后果。

[1]参看Essay,ⅹⅹⅹⅲ。参见关译本第374~382页。——译者注

[2]Adamson和St.John两种版本此处文字相同,可译作:“……这样不自然的联系,由于习俗相沿,对于心智变得和太阳与光线相随,火与热并行一样地自然……”

[3]Essay,Ⅱ,ⅸ.参见关译本第87~92页。——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