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的理解力

第十二章 关于人的理解力

人的理解力远胜于兽类的理解力,以致有些人认为兽类只不过是机器,全然不具有任何形式的知觉。姑且不去谈论这个论据错误的意见,我们继续考虑人类的理解及其与其他物种不同的诸种作用。

最低级的人类理解存在于知觉之中,我们在前面讨论感觉时已经部分地注意到了;为了更便于论述,即为了形成对于知觉的正确意念,我们必须考虑知觉之明晰的对象,这些对象是一些简单的观念,譬如用猩红、蓝、甜、苦、热、冷之类的词把它们从我们感觉的其他对象中区别出来的那些观念,我们可以对这些观念加上我们自己心智的种种内部作用,诸如思维、意志,等等,作为我们反省的对象。

把这些简单的观念组合在一起,就构成了几个复合的或者复杂的观念,诸如用卵石、万寿菊、马这些词表示的观念。

理解力在向知识进展的过程中的下一步,是把理解中的诸多观念加以抽象,这些观念经过这种抽象作用,就成为一般观念。

一般观念是存在于心智之中的观念。人们认为这种观念在心智中是与时间和空间分离的,因而能够代表和一般观念相符合的任何特殊的存在。知识是思辨官能的最高层次。知识存在于正命题或否命题之真实性的知觉当中。

这种知觉既是直接的,也是间接的。我们在心智中把两个观念相互比较,因而我们看到或者可以说是注意到两个观念的一致或不一致时,就有了这两个观念之一致或不一致的直接知觉。所以,这称做直觉知识。这样,我们知道红色不是绿色;整体大于部分;二加二等于四。

我们不费任何周折,仅凭对这些观念本身的简单直觉就了解这些命题以及类似命题的真实性;这样的命题称做自明命题。

通过另外一个或几个观念的介入来显示两个观念之一致或不一致的时候,就有了这两个观念之一致或不一致的间接知觉。这称做解证,或者称做理性知识。例如,两扇窗或两条河的宽度之不等,或者任何两个不能放在一起的物体之互异,都可以通过同时用于这两者的相同的度量标准衡量出来;所以,我们经常可以通过某些其他观念的介入来显示一般观念中的一致或不一致,由此产生解证的知识;在所谈的观念不能组合在一起并直接加以比较的情况下,就产生直觉知识。

理解力不仅了解确定的真实性,而且还判断概然性,这种概然性存在于观念之可能的一致或不一致之中。

承认任何命题是或然的,就称做意见或信念。

我们已经思考了宇宙中宏大而可见的那些部分和大块的物质,恒星、行星,特别是我们这个地球,也考察了地球上无生命的部分和有生命的居民;现在可以思考构成这些感觉得到的物体的东西了,那是由小得不可思议的物体或原子[1]构成的,这些物体或原子的各种组合构成了较大的分子;由此,通过越来越大的组合,就形成了越来越大的物体;再由这些物体构成整个物质世界。

用这些细小而感觉不到的微粒的形状、体积、结构和运动,物体的一切现象就可以得到解释。

(张玲 张云高 译 吴棠 校)

[1]关于原子等问题,读者可能会对一篇题为《探索自己的人》的短文感兴趣,该文载于18世纪英国哲学家写的《形而上学论文集》的小册子,第185页,由派尔博士收集并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