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体察、评论

13.体察、评论

具体事实是我们建立我们社会的和自然的知识之不可怀疑的基础;理解能力利用这些事实所得到的裨益是从事实之中得出结论,这些结论可以作为知识的通则,因而也是实践的通则。心智常常不能利用从社会的和自然的史家实录里所得信息的裨益。这是因为对于史实里记载的具体事实所作观察过分急切或者过分迟钝。

有些人阅读时很谨慎,可是他们的知识并不因阅读而有所长进。他们喜欢听他人讲的故事,或许自己也能再讲一遍,因为他们把所阅读的东西都当做事实的记录。[1]他们对于阅读的内容不加思考,不作评论,他们就很少从所有的许多具体事实里得到更多有价值的东西。这些事实过而不留,或者就存在于他们的理解里。他们终日昏昏,在长期不断的阅读过程中,死记硬背,从不消化,最后得到的只是一堆半生不熟的东西。

如果他们的记忆力好,我们可以说,他们拥有知识的材料,但是,知识材料像建筑材料一样,如果只堆放在一起而不派其他用场,则毫无利益可言。与这些人相对立的是那些由于一种完全相反的行为而失去利用事实以取得他们应当取得更多有价值的东西的人。他们容易让他们遇到每个具体事情里得出概括的结论,并且提高成为公理。这些人和其他的人一样都很少从事实的记录里获得真正的裨益,否,这些勇往直前的人受到事实记录的更多害处。用一个错误的法则指导人们思想的恶劣后果比没有法则指导更坏。做错事情对于忙碌的人带来的害处比无知对于懒散的人带来的害处更大。在这两种人当中,那些人有时从单独的事实里接受切实而有用的暗示,就把这些暗示记在心智之中而用他们在事实的记录里所找出的东西加以判断以证实或者推翻这些不完美的结论。这样的人似乎做得最好。这些评论经过充分而周到的归纳加以证实就可以成为可靠的法则。[2]凡是对阅读的内容不作这样思考的人,他们的心智里只是装满了轶闻杂烩,可供冬夜闲聊以娱他人而已。凡是把每个事实提高成格言的人,他就会有许多相反的评论。如果他把这些评论加以比较,这些东西毫无用处,只能使他混淆、困惑罢了。否则,如果他听命于他为了新奇或者为了其他的幻想而喜欢的东西,这些东西就把他引入歧途。

[1]在洛克的时代,“历史”(history)可以指任何知识领域里事实之系统的记录。

[2]就是使用从具体事实到一般真理的归纳推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