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塘颜同元墓

后塘颜同元墓

后塘颜同元墓(颜祥乙摄)

位于同安区五显镇后塘村尾西南。墓址坐西朝东,墓围呈“风”字形结构,宽8米,深10米。牛轭状无字墓碑由一整块花岗石雕成,长1.8米,高0.7米,正中浮雕瑞日祥云图案,圆日直径长0.6米,碑刻图案与金门沙美西郊彭子安(1325—1392)墓一致,体现明初金门与同安相似的墓葬风格。坟丘修葺时以水泥封穴,呈龟背形。

据浯江颜氏二十八世颜西林编修的《浯江颜氏族志》记载,颜同元(1379—1435)字廷旭,浯江颜氏十一世,是文琏庶妣林氏所生,不与同父异母之兄仕元争分浯洲(金门)家业,于明永乐七年(1409)携生母林氏自浯江颜厝徙居同安从顺里,“自置荷胪(今垵炉)、后塘、莲炉、后坝、白石垅、芦坂、马塘等处屋宅山林田地”。而他又如何自从顺里携母到长兴里卜居而号“顺兴”呢?后塘颜氏族谱记载这样一件事,颜同元因“求仙得梦谓五芦之地是其蕃育子孙之所。后至后塘收账,负者不在,其妻告曰:‘适往葫芦山耕田。’闻芦字心动,详叩其阜有大小葫芦等,名数亦暗符,乃决意卜居”。古人家族迁徙卜居,往往附会一些神话色彩,如洪厝洪氏“柏埔”、北门外郭氏“松莲”等。颜同元之所以定居后塘(亦名玉堂),主要是便于照管长兴里的产业,他也因此成了后塘、垵炉、后坝、下寮等村颜氏的开基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