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象天法地

一、 象天法地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天地人并称为“三才”,三者相互感应交通,因此人应该象天法地,顺应天地之道而作为。皇帝身为天子,其居住活动之所更应体现这种象天法地的观念,以突显其作为上天之子的天命与身份。实际上,紫禁城从整体格局到具体细节,无不体现出强烈的象天法地的思想。在明代帝王的心中,渗透天地观念的宏伟宫殿不仅适合其天子的伟大身份,而且能够向其子民展现他独一无二、不可抗拒的强大震慑力。

所谓象天法地,最集中体现在紫禁城与天象和地理有着一一对应的关系。在关于紫禁城的赋颂中,经常可见把北京视为天地之中的形容,认为北京上应北辰以象天极,而自身则地处幽燕,是为地轴。紫禁城的由来也和天象有关。古人将天上的星象分成东、南、西、北、中五宫;中央是中宫,相当于天空中环绕北极附近的星象,包括紫微、太微、天市三垣;上垣为太微,中垣为紫微,下垣为天市。此三垣中,尤以紫微垣为重,即北极星所在附近,其应地上关中、洛阳一带;紫微垣为天空中心的中心,被视为天帝之居所。因此,人间帝王所居之处也应对应紫微垣,故天子居所也被称为“紫宫”或“紫微宫”,又秦汉时宫城一般也叫“禁中”或“禁城”,合起来明清两代北京宫城也就被称为紫禁城了。紫禁城的布局也和三垣相互对应:中垣紫微被称为紫宫,是天子常居之处,是为内宫;上垣太微,天子听政则居之所,是为外朝;下垣天市,则为天子畿内之市。因此紫禁城的布局前朝而后宫,分别象征太微垣和紫微垣,紫禁城神武门外又设后市,明朝每月逢四开市,象征天市垣。可见,紫禁城的选址根据的是象征天极的中宫和相应的地轴幽燕之地,其整体的格局又与中宫三垣一一对应,处处体现象天法地的思想,以凸显皇权与神权的统一,展示天子受命而王、替天而行道的至上权威。

紫禁城的建筑布局、命名、形制等也都体现了象天法地的思想。如午门之前为承天门,后为奉天门,奉天门之后为奉天殿,奉天殿后有华盖殿。奉天殿以奉天为名,喻示奉天承运的天命所在;华盖殿形制为上圆下方,状若华盖,上仿天体之圆,而下效地德之方。在奉天门前有内金水河和内金水桥,犹如天上的银河。紫禁城外朝的奉天、华盖、谨身三殿对应太微垣明堂三星,是为天子布政之宫。内廷乾清宫和坤宁宫,其命名取自《易经》中的乾、坤二象,中间为交泰殿,则喻示阴阳交合、乾坤交泰。又乾清宫东门称日精门,西门称月华门,则有日月精华之意;内廷东西两路分布东西六宫则象征十二星辰。这样,中央是乾清、坤宁、交泰三宫,左右是东、西六宫,总计是十五宫,合于紫微垣十五星之数。 (32)

紫禁城内建筑的形制往往暗合易理,特别是在数量的选择上。如奉天殿面阔九间,进深五间,象征天子的九五之尊。易乾卦第五爻为“飞龙在天,利见大人”,故天子都以“九五之尊”自称。“九”和“五”是紫禁城用得最多的数理。在中轴线上的皇帝用房,大多采用面阔九间、进深五间之数。此外又如紫禁城的房间是九千九百九十九间,九龙壁用九的倍数即二百七十个雕塑块构成,宫门用九九八十一个门钉。诸如此类的形制在紫禁城中数不胜数,其基本理念也是暗合易数中的天地之道,达到与天地参的效果。

除了紫禁城的都城建设之外,其他重要的建筑也都体现了这种象天法地的思想,其中较为重要的是五坛:天坛、地坛、日坛、月坛、社稷坛。在位置上,天坛在南,建于外城之内;地坛在北,建于内城之外;日坛在东,建于内城之外;月坛在西,建于内城之外;社稷坛居中,建于内城之中。天坛和地坛是天子祭天地的地方,天坛被设计成圆形,位置在南,而地坛被设计成方形,位置在北;日坛、月坛和社稷坛都被设计成方形。从五坛的位置和命名也可以看到这种象天法地的思想,如天坛为圆形,象天、象乾、象阳,地坛为方形,象地、象坤、象阴。

紫禁城体现的这种象天法地的思想,一方面可以说紫禁城是中国古代天人关系的集中体现,紫禁城作为中国古代最宏伟的宫殿建筑,不仅占据天下山川之形胜,而且最为集中地体现古人关于天人关系的理解;另一方面紫禁城体现的这种象天法地的思想,也是明代皇权的集中体现,我们可以看到的是,紫禁城的位置、形制、建筑、体量等处处都在宣扬天子受命于天的权威,处处都在宣告皇帝是受命掌管天下的天子。尽管对于明代帝王而言,紫禁城更多的是宣示其权威和天命的场所,但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意识形态是和中国古代的环境观结合起来的。中国古代哲学强调天人之间的感应关系,唯有顺应自然才能获得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人与自然能否和谐又可以通过观察天人间的感应关系来发现。因此,紫禁城的建设虽然主要目的在于凸显天命权威,但是这种目的是需要通过顺应和尊重自然来获得的。我们可以发现,紫禁城的建设遵循的主要原则是象天法地,虽然于帝王而言,象天法地是为了建立其不可怀疑的地位,但象天法地内在地是顺应自然而不是忤逆自然的,这说明明代帝王的权威要建立在某种以尊重自然为前提的自然哲学的基础上。象天法地的思想实质上是一种人与自然相互结合为整体的宇宙图式,在其中人的存在和天地不可分离,人通过观察和效法自然而印证自身的存在。

关于象天法地的思想和中国人的环境意识之间的关系,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虽然象天法地的思想带有以人类为中心的痕迹,但是通过有机的整体观,人类专断独行的主体意识的作用还不太强烈。象天法地依然是以人类为中心的,是人类通过主体意识的能动作用效法天地的运行,这和现代生态中心主义并不相同。在现代生态中心主义看来,正是人类的这种主体作用造成了自然界成为人们征服的对象,导致现代社会出现诸多危害环境的严重问题。然而,被生态中心主义批评的这种人类中心主义基本上把人类和自然对立起来,人类与自然是相分的主体和客体。但在象天法地思想中并不存在这种分离的主体和客体,在天地人三才中,人和天、地是有机的统一体,三者处于永恒的运行当中,因此在象天法地的思想中人类主体意识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强烈。其二,象天法地的思想经常因为权力的干扰而沦为皇权的专断,但通过天人感应的机制依然能够使人保持对自然应有的敬畏。天地人三才中的人本应指全体人类,但是在古代社会象天法地的权力往往被皇权独占,比如祭祀天地只能是天子享有的行为,又如洪武三十五年(1402,即建文四年)专门明文规定除皇帝外民房不得九五间数,“九五”这个天地之数成了皇帝的专享。然而皇权是借助效法天地来作为自身存在依据的,皇权不得不将自然之道视为在自身之上更大的权威,而自然之道往往通过感应的方式对人间之道提出奖惩;因此,某些天灾的出现会被视为对帝王无道的惩罚,而此时大多帝王会因此而戒惧谨慎。可见,通过天人感应的机制,象天法地思想常常使帝王保持对自然应有的某种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