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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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房地产中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系依照比利时1995年2月17日皇家法令建立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保证房地产中介职业的准入条件和操作规范获得遵守。为此,协会可以作为当事人提起诉讼,并向司法机关报告违反应适用规则的任何情况。同时,协会还被授权使用私人侦探以履行其职责。

后协会基于其使用的私人侦探所收集的证据,向比利时沙勒罗伊商事法院(以下简称沙勒罗伊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杰弗里·恩格尔伯特先生、第9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及格雷戈里·弗朗科特先生违反了应适用的相关规则,并判令杰弗里·恩格尔伯特先生和格雷戈里·弗朗科特先生停止相关房产中介行为。(https://www.daowen.com)

沙勒罗伊法院对协会提供的证据的效力存在疑问,因为这些证据可能是在违反比利时于1992年12月8日制定的《个人数据处理隐私保护法》(该法后为比利时1998年12月11日执行《95/46指令》所修订,以下简称《1992年法律》)的情况下收集的。沙勒罗伊法院注意到,协会主张,在个人数据系从数据主体处收集的情况下,《1992年法律》要求将使用私人侦探进行调查这一情况提前告知数据主体。在个人数据系从第三方收集的情况下,《1992年法律》则要求在记录数据时将这一情况告知数据主体。而如果执行这些要求,私人侦探将不可能进行其调查活动。因《1992年法律》规定的前述告知的例外情况仅包括为新闻、艺术文学表达目的而进行的个人数据处理;国家安全办公室、军队情报和安全总局管理的个人数据处理;政府机关为履行其司法警察职能而管理的个人数据处理;警察机关为履行其行政警察职能而管理的个人数据处理;由欧洲失踪和性虐待儿童中心管理的个人数据处理,但是不包括私人侦探的个人数据处理。沙勒罗伊法院由此无法确定《1992年法律》是否因未将上述例外情形扩大适用于私人侦探,故造成了有违宪法的不公平对待。因此,沙勒罗伊法院决定将此问题提交比利时宪法法院处理。

比利时宪法法院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确定《1992年法律》是否因未在私人侦探方面规定与《95/46指令》第13条第1款(d)项和(g)项[第13条第1款(d)项和(g)项规定,欧盟成员国可以通过立法措施对该指令规定的控制者对数据主体的告知义务等义务和权利的范围进行限制,若该等限制构成保障以下事项的必要措施:……(d)刑事犯罪或违反受管制职业的道德规范的预防、调查、侦查和起诉;……(g)对数据主体或他人的权利与自由的保护]相对应的例外情形,从而未正确执行《95/46指令》第13条的规定。因本案涉及对欧盟法律的解释,比利时宪法法院遂决定中止本案诉讼,并请求欧洲法院对相关问题作出先予裁决,其中的问题之一是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私人侦探的职业行为是否包括在欧盟《95/46指令》第13条第1款(d)项和(g)项规定的例外情形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