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

评析

第一,本案进一步明确了“家庭豁免”的含义。根据《95/46指令》和《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第2条(c)项的规定,自然人在纯粹的个人或家庭活动过程中的个人数据处理,不适用该指令和条例的规定,此即所谓“家庭豁免”(Household Exemption)。但是,对于“家庭豁免”的含义,《95/46指令》和《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均未予界定。此前,在其就“瑞典政府诉林德奎斯特女士案”所作的判决中,欧洲法院认为,该豁免应解释为仅与个人在私人或家庭生活过程中进行的活动有关,而涉案个人数据处理,即在互联网上刊载信息以便这些信息可为他人所访问则不在该豁免之列。本案中,欧洲法院在强调“家庭豁免”应予限缩解释的同时,对该豁免的含义进行了进一步的诠释,即该豁免涵盖的活动是“纯粹”的个人或家庭活动,而非所有的个人或家庭活动。因此,个人数据处理仅在以下情况,即该处理系相关个人在纯粹的个人或家庭环境下进行的情况下方涵盖于该豁免之中。此外,根据本案总法律顾问加斯科南在其就本案出具的法律意见中所发表的观点,欲适用该豁免,相关行为与个人或家庭行为相关联并非足够,该关联必须是排他的关联。[2]

第二,本案明确了视频监控适用“家庭豁免”的基本规则。首先,在视频监控情形下,“家庭豁免”应予限缩解释。其次,在视频监控系统涉及个人数据的持续记录和存储,并涵盖(即使是部分涵盖)公共区域,由此从相关个人的私人环境指向外部的情况下,该视频监控不能视为纯粹的个人或家庭活动,因此不能适用“家庭豁免”。再次,根据欧盟数据保护委员会发布的《通过视频设备处理个人数据的3/2019号指南》,[3]在私人房屋内运行的视频设备可能可以适用“家庭豁免”,但在得出结论之前需考虑若干因素。除了欧洲法院在本案判决中提及的因素之外,私人房屋内视频监控的使用者还需斟酌其与相关数据主体是否有某种私人关系、视频监控的规模或频率是否显示其在进行某种职业活动,以及视频监控对数据主体的不利影响等。任一上述因素的出现并不必然意味着相关视频监控不适用“家庭豁免”,是否适用“家庭豁免”的决定应建立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之上。对此,欧盟数据保护委员会列举的以下三个范例可资参考。

范例1:游客通过其手机录制视频,并通过摄像机记录其假期。该游客将其录制的视频向其朋友和家庭展示,但未令这些视频可为数量不定的人获取。此情形属于“家庭豁免”的范畴之内。

范例2:山坡速降山地自行车手希望使用移动摄像头记录其下降过程。该车手在偏远区域骑行,且仅打算出于个人娱乐目的在其家中使用相关视频。此情形属于“家庭豁免”的范畴之内。

范例3:某人正在监控和摄录其自家花园。其花园被围以栅栏,且只有该人及其家庭成员可以定期进入该花园。此情形属于“家庭豁免”的范畴之内,条件是视频监控未延伸至(即使是部分延伸至)公共区域或相邻房屋。(https://www.daowen.com)

第三,本案明确了由视频监控摄像机记录的自然人的影像构成欧盟法律规定的个人数据,而视频监控系统则构成欧盟法律规定的个人数据处理。视频监控以其持续性和自动性为特征,无论相关记录最终被存储的时间长度如何。本案中,欧洲法院认定,由视频监控摄像机记录的自然人的影像,构成《95/46指令》以及《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规定的个人数据,因为该影像使得识别相关自然人的身份成为可能。具体而言,此类影像可就其数据已被保留的相关个人的日常生活习惯、永久或临时住所、日常或其他运动、所进行的活动,以及这些个人的社会关系及其经常出入的社会环境等得出十分精确的结论。同时,欧洲法院还认定,视频监控系统构成《95/46指令》以及《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规定的个人数据处理,因为根据《95/46指令》以及《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规定,个人数据处理系指对个人数据或个人数据集合的任何单一或一系列的自动化或非自动化操作,即个人数据处理包括自动处理和非自动处理,而采用个人视频记录形式(该记录存储于持续性的记录设备亦即硬盘驱动器之中)的视频监控系统则构成个人数据的自动处理。

【注释】

[1]http://curia.europa.eu/juris/document/document.jsf?text=&docid=160561&page Index=0&doclang=en&mode=lst&dir=&occ=first&part=1&cid=2023183.

[2]Opinion of Advocate General Jaaskinen,delivered on 10 July 2014.

[3]European Data Protection Board,Guidelines 3/2019 on processing of personal data through video devices,Version 2.0,Adopted on 29 January 2020[EB/OL].[2020-08-28].https://edpb.europa.eu/sites/edpb/files/files/filel/edpb_guidelines_201903_video_devices_e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