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 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principal agency theory)是理解信任品理论和引致需求理论的基础,在此仅做简要的介绍。委托代理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起初其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各参与人风险分摊的问题,后来逐渐发展为对各方参与人的在不同目标下的分工、行为和利益分配等问题进行研究的一个理论体系。
1)委托代理关系与信息不对称
从广义上来说,当市场上参与人中一方在最大化自身效用时对另一方的效用产生了影响,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可以称为委托代理关系[111]。委托代理关系最常见的形式是一方授权另一方采取某种行动的权力。信息不对称指的是委托人和代理人对于某项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或成本所持有的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一般而言,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为代理方,而处于信息劣势的为委托方。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关系是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其中患者处于信息劣势,并委托医方对其健康进行维护,而医方拥有对患者所需服务和药品等的私人信息,受患者委托对其进行诊疗。
2)契约
委托代理关系通常是通过契约来形成的。契约的形式多种多样,从其表现形式来分类,可以分为口头契约和书面契约,而从契约成立的时机来分,又可分为事先订立的契约以及事后订立的契约。从住院服务的情况来看,医患间的契约应该属于事先签订的书面契约类型。这主要是由订立契约的交易成本来决定的,由于医疗机构每天都需要为大量患者提供服务,因此签订书面契约更为高效,且由于患者状况以及服务类型的不同,医疗服务的结果往往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因此,不能对服务结果或质量进行严格规定。
3)医疗服务领域中的道德风险和可验证性问题
根据Laffont(2009)在其著作中的归纳,委托代理研究致力于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3个问题,一是委托人和代理人利益相冲突时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二是在代理人可能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而对委托人的效用带来损害从而扭曲市场资源配置情况下的道德风险问题,这也是大多数公共卫生研究所研究的主要问题;三是在代理人行为的可验证性较差时(验证成本高)产生的可验证性问题[112]。后两个问题是卫生服务提供中的主要问题。王塑峰(2007)将医疗市场中的道德风险分为了3类,一是供方的道德风险,即医方利用自身信息优势使患者所接收的医疗服务多于其所需的数量或强度,如过度检查、过度手术、加大药剂量以及过长住院日等;二是需方的道德风险,即由于第三付费方(一般而言是保险)的存在,患者实际所选的医疗服务的数量或质量超过其实际需求量的现象;第三类则是供方和需方合谋的道德风险,指的是前面两种情况的复合,即医方和患者合谋导致的第三支付方效用的损害[113]。而可验证性带来的直接问题就是对医疗服务进行监管成本较高[114]。研究者往往认为在医疗服务领域,患者仅能通过所接受的服务量来验证商品“量”的方面,但由于医疗服务结果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往往无法对其接受服务“质”的方面进行准确评价,这也是医疗服务一般是按照服务项目来收费而不是治疗结果的原因。